“标准+法规”是城市垃圾分类的必然之路

来源:金羊网 作者:冯海宁 发表时间:2018-01-09 10:25

昨日报载,垃圾分类行业或将有“广州标准”。日前举办的2018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垃圾分类产业学术论坛上,广州垃圾分类(城市矿产)行业标准研究会揭牌成立,它将为广州参与垃圾分类企业制定相关行业标准。

我国不少城市虽早就提出并推行垃圾分类,但迄今为止国内仍没有一个行业标准,这是过去垃圾分类实施效果不太理想的原因之一。广州是我国垃圾分类的先行者。之前,广州是国内第一个立法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如今,广州又成立研究会将制定广州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业标准,这也是国内首个垃圾分类标准。该标准一旦出台,广州垃圾分类将从粗放化走向精细化。

目前,虽然很多人会把不同垃圾投入相应垃圾桶,但这是一种很粗放的分类。有专业人士指出,在境外某些地方,矿泉水瓶要把瓶盖、包装纸、瓶身分开投放才可以,这属于前端分类标准。另外,垃圾储存、搬运、处理等也要通过标准化走向精细化。

也就是说,这个行业标准,不仅要指导城市市民如何更科学地投放垃圾,也要指导行业相关企业科学运输及处理垃圾;这既有利于提高垃圾循环利用率,也有利于缓解“垃圾围城”等困境,因而,对于推进垃圾分类行业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广州标准”对其他城市具有引领、示范意义。最近,住建部明确了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时间表”,这意味着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而其他城市目前还没有制定行业标准的迹象。那么,“广州标准”对其他城市甚至未来国家标准就有借鉴价值。

不过,“广州标准”价值大小,既取决于标准怎么制定,也取决于标准落地情况。如果该标准从一开始就高标准、严要求,恐怕国人和企业一时难以适应。但如果标准过低、要求宽松,虽有利于落地,但标准对于推进垃圾科学分类的效果就会打折扣,标准高与底、宽与严的尺度需要科学把握。

进而言之,这个标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国人对待垃圾的习惯、素养,行业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水平,以及地方财政对垃圾分类的投入力度等。笔者建议是,该标准可以适当高一些、严一些,然后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不断完善,最终向国外最高标准看齐。

尤其是,这是一种指导性标准还是强制性标准,需要在制定之前充分论证。如果仅仅是指导性标准,居民和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如果是强制性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要付出一定代价。显而易见,只有制定强制性标准才更有实际效果。

但如果制定强制性标准,需要制定相关法规为标准“撑腰”,这样法规才有强制力。从国外垃圾分类成功经验看,都是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垃圾分类回收“保驾护航”,如德国颁布相关法律约800项,行政条例近5000项。因此,“标准+法规”应该是“广州标准”的标准配置,也是其他城市垃圾分类的必然之路。

□冯海宁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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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法规”是城市垃圾分类的必然之路

金羊网  作者:冯海宁  2018-01-09

昨日报载,垃圾分类行业或将有“广州标准”。日前举办的2018年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垃圾分类产业学术论坛上,广州垃圾分类(城市矿产)行业标准研究会揭牌成立,它将为广州参与垃圾分类企业制定相关行业标准。

我国不少城市虽早就提出并推行垃圾分类,但迄今为止国内仍没有一个行业标准,这是过去垃圾分类实施效果不太理想的原因之一。广州是我国垃圾分类的先行者。之前,广州是国内第一个立法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如今,广州又成立研究会将制定广州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业标准,这也是国内首个垃圾分类标准。该标准一旦出台,广州垃圾分类将从粗放化走向精细化。

目前,虽然很多人会把不同垃圾投入相应垃圾桶,但这是一种很粗放的分类。有专业人士指出,在境外某些地方,矿泉水瓶要把瓶盖、包装纸、瓶身分开投放才可以,这属于前端分类标准。另外,垃圾储存、搬运、处理等也要通过标准化走向精细化。

也就是说,这个行业标准,不仅要指导城市市民如何更科学地投放垃圾,也要指导行业相关企业科学运输及处理垃圾;这既有利于提高垃圾循环利用率,也有利于缓解“垃圾围城”等困境,因而,对于推进垃圾分类行业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广州标准”对其他城市具有引领、示范意义。最近,住建部明确了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时间表”,这意味着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而其他城市目前还没有制定行业标准的迹象。那么,“广州标准”对其他城市甚至未来国家标准就有借鉴价值。

不过,“广州标准”价值大小,既取决于标准怎么制定,也取决于标准落地情况。如果该标准从一开始就高标准、严要求,恐怕国人和企业一时难以适应。但如果标准过低、要求宽松,虽有利于落地,但标准对于推进垃圾科学分类的效果就会打折扣,标准高与底、宽与严的尺度需要科学把握。

进而言之,这个标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国人对待垃圾的习惯、素养,行业企业的发展阶段和水平,以及地方财政对垃圾分类的投入力度等。笔者建议是,该标准可以适当高一些、严一些,然后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不断完善,最终向国外最高标准看齐。

尤其是,这是一种指导性标准还是强制性标准,需要在制定之前充分论证。如果仅仅是指导性标准,居民和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如果是强制性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要付出一定代价。显而易见,只有制定强制性标准才更有实际效果。

但如果制定强制性标准,需要制定相关法规为标准“撑腰”,这样法规才有强制力。从国外垃圾分类成功经验看,都是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为垃圾分类回收“保驾护航”,如德国颁布相关法律约800项,行政条例近5000项。因此,“标准+法规”应该是“广州标准”的标准配置,也是其他城市垃圾分类的必然之路。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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