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休三"很美好 告别隐性加班更实际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7-16 10:48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休闲与美好生活: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休闲绿皮书:2017~2018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以下简称‘绿皮书’)发布暨研讨会”在京举行。绿皮书建议,2030年实现“做四休三”。

所谓“做四休三”,指的是在劳动生产率达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可以实行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4天的四天(36小时)工作制。绿皮书的这个设想是基于对提升国民幸福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初衷,因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迈入新时代,人们的休闲意识有所提升,也认识到,休闲愈来愈成为衡量生活质量高低的关键因子。的确,中国人的休闲时间太少了,除去工作和睡觉,2017年中国人每天平均休闲时间为2.27小时,比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国民每日约5小时的平均休闲时间,少了一半都不止。

中国在几十年的飞速发展中,所有人都有了新的机会与可能,同时也有了新的烦恼。尤其是大城市里,社会节奏太快,竞争压力很大,隐性加班极多。绿皮书显示,一线城市居民的平均每日休闲时间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数据2.27小时,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的数据分别为1.94、2.04、2.14和2.25小时。越是竞争大的地方,平均工作时间越长,休闲时间也就更少。近年来,已经形成了社会性的“加班文化”,加班焦虑遍布,绿皮书显示,休闲时间较三年前下降,连90后都开始秃顶,此前描述这种工作状况的神曲《感觉身体被掏空》之所以刷屏,正是击中了职场痛点。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绿皮书“做四休三”的设计目标就显得格外美好。实行“做四休三”工作制后,可以取消黄金周或小长假制度,让劳动者根据自身需要与单位进行协商,灵活安排自己的假期。这样一来,既可缓解小长假、黄金周扎堆休假在各方面造成的不便,又给了劳动者自由选择放假时间和假期时长的机会。

然而,目前,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做得并不好,在劳动时间与报酬这一块尤其明显。这既有法律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

劳动法是规定有带薪休假制度的,但却没有全面落实。即使是北京,有群体周休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完全落实率分别仅为79.2%、59.2%、62.9%,三类休假制度能完全享受的群体仅占34.2%。“工作太忙,没有时间休”占了接近一半,“竞争压力太大,担心失业”占到12.8%,而“单位无带薪休假制度”都占了两成,可见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程度仍需努力。事实上,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的确有权和雇主协商休假时间,但在很多企业里,员工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同理,加班的话,法律规定要么安排补休,要么就要付加班费,劳动日加班费标准是时薪的1.5倍,休息日则是双倍。然而,实际工作中,要么是理论上有调休但基本没法休,要么是填低加班时长或公司文化默认“免费加班”,即有这个制度但都“自愿”放弃了。

同时,中国人甚至亚洲人的私域都不太发达,对私人领域的概念不强。在大部分西方人眼里,私人时间绝不工作,在私人时间跟人家讨论工作,人家不但不会回复你甚至会感觉被冒犯。中国就不一样了,这几年里,“加班文化”如日中天,有些公司尤其是创业公司把加班当作信条,而部分非特殊行业也将24小时保持联系写在了劳动合同里。当然,需要明确的是,《劳动法》沦为纸上谈兵是隐性加班与非自愿的全年无休的根源所在,文化只是加剧了这种状况。“做四休三”的美好设想,必须建立在将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到实处的基础上,否则可能弄巧反拙。

编辑: 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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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四休三"很美好 告别隐性加班更实际

南方都市报  作者:  2018-07-16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休闲与美好生活:破解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休闲绿皮书:2017~2018年中国休闲发展报告》(以下简称‘绿皮书’)发布暨研讨会”在京举行。绿皮书建议,2030年实现“做四休三”。

所谓“做四休三”,指的是在劳动生产率达到一定水平的前提下,可以实行每天工作9小时,每周工作4天的四天(36小时)工作制。绿皮书的这个设想是基于对提升国民幸福感、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初衷,因为,随着中国社会经济迈入新时代,人们的休闲意识有所提升,也认识到,休闲愈来愈成为衡量生活质量高低的关键因子。的确,中国人的休闲时间太少了,除去工作和睡觉,2017年中国人每天平均休闲时间为2.27小时,比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国民每日约5小时的平均休闲时间,少了一半都不止。

中国在几十年的飞速发展中,所有人都有了新的机会与可能,同时也有了新的烦恼。尤其是大城市里,社会节奏太快,竞争压力很大,隐性加班极多。绿皮书显示,一线城市居民的平均每日休闲时间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数据2.27小时,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的数据分别为1.94、2.04、2.14和2.25小时。越是竞争大的地方,平均工作时间越长,休闲时间也就更少。近年来,已经形成了社会性的“加班文化”,加班焦虑遍布,绿皮书显示,休闲时间较三年前下降,连90后都开始秃顶,此前描述这种工作状况的神曲《感觉身体被掏空》之所以刷屏,正是击中了职场痛点。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绿皮书“做四休三”的设计目标就显得格外美好。实行“做四休三”工作制后,可以取消黄金周或小长假制度,让劳动者根据自身需要与单位进行协商,灵活安排自己的假期。这样一来,既可缓解小长假、黄金周扎堆休假在各方面造成的不便,又给了劳动者自由选择放假时间和假期时长的机会。

然而,目前,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做得并不好,在劳动时间与报酬这一块尤其明显。这既有法律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

劳动法是规定有带薪休假制度的,但却没有全面落实。即使是北京,有群体周休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完全落实率分别仅为79.2%、59.2%、62.9%,三类休假制度能完全享受的群体仅占34.2%。“工作太忙,没有时间休”占了接近一半,“竞争压力太大,担心失业”占到12.8%,而“单位无带薪休假制度”都占了两成,可见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程度仍需努力。事实上,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的确有权和雇主协商休假时间,但在很多企业里,员工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同理,加班的话,法律规定要么安排补休,要么就要付加班费,劳动日加班费标准是时薪的1.5倍,休息日则是双倍。然而,实际工作中,要么是理论上有调休但基本没法休,要么是填低加班时长或公司文化默认“免费加班”,即有这个制度但都“自愿”放弃了。

同时,中国人甚至亚洲人的私域都不太发达,对私人领域的概念不强。在大部分西方人眼里,私人时间绝不工作,在私人时间跟人家讨论工作,人家不但不会回复你甚至会感觉被冒犯。中国就不一样了,这几年里,“加班文化”如日中天,有些公司尤其是创业公司把加班当作信条,而部分非特殊行业也将24小时保持联系写在了劳动合同里。当然,需要明确的是,《劳动法》沦为纸上谈兵是隐性加班与非自愿的全年无休的根源所在,文化只是加剧了这种状况。“做四休三”的美好设想,必须建立在将劳动者权益保障落到实处的基础上,否则可能弄巧反拙。

编辑: 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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