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家事审判改革 让离婚案审得清楚明白

来源:金羊网 作者:然玉 发表时间:2018-07-18 11:18

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然玉

据本报昨日报道,离婚有婚姻救治和情感修复,分割财产要进行财产申报……近日,广东高院发布了 《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 (下称《指引》 ),对不公开审理、本人到庭、全面解决纠纷、职权探知等原则进行了完整规定,内容涵盖了调解审判两大程序,细化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项的审理方式并设置了离婚财产申报表、家事调查报告、心理疏导报告等15个配套文书格式,具有很强的指引性和操作性。

针对离婚案件的审理,近些年来,各地法院实践中均有所探索和实验。大致梳理可以发现,此类努力大多遵循两条主线:其一就是强化诉讼程序的标准化,其二是着重突出司法的能动性。顺着这一思路,最新发布的 《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可以说是广东法院对家事审判改革的系统集纳。其依托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诸多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性制度。可以期待的是,随着这一《指引》的出台,相关司法审理工作,有望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指引》的内容林林总总,几乎囊括了涉离婚案件审理的方方面面。其核心主导思想,就是强调司法职能部门的积极作为,用足用够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并使之细节化继而形成制度化规定。过去,关于离婚案件的某些法律表述往往是原则性、模糊而笼统的,故而很少在实际的审理过程中被援引。而《指引》依照上位法所衍生出的一系列具体条文,显然更具参照性和实用性,其对日常审理过程的影响力,也将体现得更为充分。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首次提出了离婚冷静期的完整规定。当然了,所谓“婚姻冷静期”的概念早已有之,一些基层法院在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地有所采用。但是,对之进行一揽子系统阐述并转化为体系化的程序框架,尚属首次。 《指引》创造性提出,将离婚冷静期区分为情绪约束冷静期和情感修复冷静期,并规定了不同的启动条件、设置期限和运用规则。凡此种种,都大大强化了“婚姻冷静期”制度的确定性和科学性,这些都是司法专业主义的现实体现。

在传统的司法视野中,离婚纠纷素来被视作家事,故而司法部门大多本着“有限介入”的原则,极力回避在其中扮演过重的角色。由此,长时间以来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效果可算差强人意。正是意识到这种不足,此次《指引》重点突出了职权探知原则的运用。也即,强调法院主导对诉讼资料的收集,强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权能和责任。这一规定,对过去主要由离婚双方主导诉讼的当事人主义、辩论主义可说是极大修正,也更有利于对实体正义的追求。

的确,离婚是家事,但离婚诉讼却是专业的司法议题。以《指引》的出台和运用,来持续推动家事审判的深度改革,在个案中更多兑现正义,这是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由之路。

编辑:Q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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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动家事审判改革 让离婚案审得清楚明白

金羊网  作者:然玉  2018-07-18

今日论衡之公民问政 

 □然玉

据本报昨日报道,离婚有婚姻救治和情感修复,分割财产要进行财产申报……近日,广东高院发布了 《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 (下称《指引》 ),对不公开审理、本人到庭、全面解决纠纷、职权探知等原则进行了完整规定,内容涵盖了调解审判两大程序,细化了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项的审理方式并设置了离婚财产申报表、家事调查报告、心理疏导报告等15个配套文书格式,具有很强的指引性和操作性。

针对离婚案件的审理,近些年来,各地法院实践中均有所探索和实验。大致梳理可以发现,此类努力大多遵循两条主线:其一就是强化诉讼程序的标准化,其二是着重突出司法的能动性。顺着这一思路,最新发布的 《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可以说是广东法院对家事审判改革的系统集纳。其依托丰富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诸多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性制度。可以期待的是,随着这一《指引》的出台,相关司法审理工作,有望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指引》的内容林林总总,几乎囊括了涉离婚案件审理的方方面面。其核心主导思想,就是强调司法职能部门的积极作为,用足用够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并使之细节化继而形成制度化规定。过去,关于离婚案件的某些法律表述往往是原则性、模糊而笼统的,故而很少在实际的审理过程中被援引。而《指引》依照上位法所衍生出的一系列具体条文,显然更具参照性和实用性,其对日常审理过程的影响力,也将体现得更为充分。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首次提出了离婚冷静期的完整规定。当然了,所谓“婚姻冷静期”的概念早已有之,一些基层法院在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地有所采用。但是,对之进行一揽子系统阐述并转化为体系化的程序框架,尚属首次。 《指引》创造性提出,将离婚冷静期区分为情绪约束冷静期和情感修复冷静期,并规定了不同的启动条件、设置期限和运用规则。凡此种种,都大大强化了“婚姻冷静期”制度的确定性和科学性,这些都是司法专业主义的现实体现。

在传统的司法视野中,离婚纠纷素来被视作家事,故而司法部门大多本着“有限介入”的原则,极力回避在其中扮演过重的角色。由此,长时间以来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效果可算差强人意。正是意识到这种不足,此次《指引》重点突出了职权探知原则的运用。也即,强调法院主导对诉讼资料的收集,强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权能和责任。这一规定,对过去主要由离婚双方主导诉讼的当事人主义、辩论主义可说是极大修正,也更有利于对实体正义的追求。

的确,离婚是家事,但离婚诉讼却是专业的司法议题。以《指引》的出台和运用,来持续推动家事审判的深度改革,在个案中更多兑现正义,这是最终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由之路。

编辑:Qiu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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