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规则要兑现,待破解的套路还不少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耀琪 发表时间:2018-09-26 08:50

  ■耀琪

  国庆黄金周将至,餐饮业的价格行为备受关注。据《新快报》报道,日前,广州召开《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宣讲会,针对广州市餐饮业内存在不明码标价、服务费用不明细等乱象作出规范。不过,消费场景纷繁复杂,商家套路众多,网络消费新问题层出不穷,规定能否全面保障消费者利益,成为坊间关注所在。

  当前,餐饮单位的价格问题依然比较普遍。时间一长了,相当部分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慢慢就会成为“行规”。比如服务费、最低消费在多年前就被定性为霸王条款;开瓶费、茶位费也被质疑是强制收费,是对消费选择的限制。可是到今天,类似名目还是大行其道,只因为这些收费已经“明码标价”,貌似就不算陷阱。真有部门想去整治,商家完全可以更换名堂重来。

  这次明确规定,“对餐前小食、纸巾、米饭、茶水等商品单独计费,应当明码标价,并于消费前主动告知消费者。”现实情况是,食客坐下后服务员就奉上纸巾和莫名其妙的小食,这时,消费者往往得把服务员叫回来询问是否免费。这个过程中,一不留神吃上一口,或者把纸巾打开了,你就别想退了。由于价格低廉,主人请客碍于面子可能就不退了。类似微型“陷阱式”消费,已经普遍成为商家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法,被当做行规来用。

  商家为了促销需要,对价格的操纵手段也是奇多,尤其是网销和实际的差异,更是成为了重灾区。比如一份饮料其实有大、中、小三种规格,但是在网上的套餐里却不注明规格。消费预期为大杯,实际到手的却是小杯。更常见的就是,团购的菜式略有优惠,但普遍比堂食的分量缩水。菜单上都是明码标价,但消费者不进行多次对比消费,根本就无法发现其差异。

  规定还要求经营明示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和服务的范围等内容。但是商家营销如果全透明,就很难通过信息不对称刺激购买,因此总会有很多变通手法来应对规定。至于消费者,对促销原因的真实性是不指望的。比如商家对热销的就会提高优惠门槛或者等客人坐下了才说售罄;不好卖的就拉长促销时间,提高所谓“原价”再打折。因为商家总是有“最终解释权”,一夜之间就可以修改促销条款,自行调整供求关系。普通消费者是不可能每天都去盯着商家来调查取证的。

  至于海鲜、蔬菜、肉类等鲜活商品,经营者偏好标示“时价”,再口头告知消费者具体的价格。消费者如果稍有不慎,忘了问清楚价格分量,也会掉进陷阱。尤其是那些称重计价的海鲜类,即使消费者看了具体的称重,但是等煮好上台后发现缩水、分量减少,也是很难去追讨的。

  正因为消费者受制于取证、投诉、反馈和赔偿的不便,对行内问题只能消极忍耐和忽略。因此现实的消费陷阱,远远比投诉到具体部门的数量要多得多。这次规定就鼓励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前,向消费者提供订单,列明拟名称、单价、数量和价格等,经消费者签字确认后,经营者再提供服务。这不失为透明消费的一个举措,有必要在全行业推行,但最好还是通过手机应用来实施。

  现实中,更迫切的是,对于价格违法的单位,市场监管部门的接受投诉和处罚的效率还是应该主动提高。节假日是问题多发期,却很可能因为节假日就打不通电话了。否则,如果消费者总是维权难,环节多,反馈难,经营者总是受罚轻、没案底,那么再好看的规则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了。

编辑: 宝厷
数字报

餐饮规则要兑现,待破解的套路还不少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耀琪  2018-09-26

  ■耀琪

  国庆黄金周将至,餐饮业的价格行为备受关注。据《新快报》报道,日前,广州召开《广州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则》宣讲会,针对广州市餐饮业内存在不明码标价、服务费用不明细等乱象作出规范。不过,消费场景纷繁复杂,商家套路众多,网络消费新问题层出不穷,规定能否全面保障消费者利益,成为坊间关注所在。

  当前,餐饮单位的价格问题依然比较普遍。时间一长了,相当部分对消费者不公平的条款,慢慢就会成为“行规”。比如服务费、最低消费在多年前就被定性为霸王条款;开瓶费、茶位费也被质疑是强制收费,是对消费选择的限制。可是到今天,类似名目还是大行其道,只因为这些收费已经“明码标价”,貌似就不算陷阱。真有部门想去整治,商家完全可以更换名堂重来。

  这次明确规定,“对餐前小食、纸巾、米饭、茶水等商品单独计费,应当明码标价,并于消费前主动告知消费者。”现实情况是,食客坐下后服务员就奉上纸巾和莫名其妙的小食,这时,消费者往往得把服务员叫回来询问是否免费。这个过程中,一不留神吃上一口,或者把纸巾打开了,你就别想退了。由于价格低廉,主人请客碍于面子可能就不退了。类似微型“陷阱式”消费,已经普遍成为商家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法,被当做行规来用。

  商家为了促销需要,对价格的操纵手段也是奇多,尤其是网销和实际的差异,更是成为了重灾区。比如一份饮料其实有大、中、小三种规格,但是在网上的套餐里却不注明规格。消费预期为大杯,实际到手的却是小杯。更常见的就是,团购的菜式略有优惠,但普遍比堂食的分量缩水。菜单上都是明码标价,但消费者不进行多次对比消费,根本就无法发现其差异。

  规定还要求经营明示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和服务的范围等内容。但是商家营销如果全透明,就很难通过信息不对称刺激购买,因此总会有很多变通手法来应对规定。至于消费者,对促销原因的真实性是不指望的。比如商家对热销的就会提高优惠门槛或者等客人坐下了才说售罄;不好卖的就拉长促销时间,提高所谓“原价”再打折。因为商家总是有“最终解释权”,一夜之间就可以修改促销条款,自行调整供求关系。普通消费者是不可能每天都去盯着商家来调查取证的。

  至于海鲜、蔬菜、肉类等鲜活商品,经营者偏好标示“时价”,再口头告知消费者具体的价格。消费者如果稍有不慎,忘了问清楚价格分量,也会掉进陷阱。尤其是那些称重计价的海鲜类,即使消费者看了具体的称重,但是等煮好上台后发现缩水、分量减少,也是很难去追讨的。

  正因为消费者受制于取证、投诉、反馈和赔偿的不便,对行内问题只能消极忍耐和忽略。因此现实的消费陷阱,远远比投诉到具体部门的数量要多得多。这次规定就鼓励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前,向消费者提供订单,列明拟名称、单价、数量和价格等,经消费者签字确认后,经营者再提供服务。这不失为透明消费的一个举措,有必要在全行业推行,但最好还是通过手机应用来实施。

  现实中,更迫切的是,对于价格违法的单位,市场监管部门的接受投诉和处罚的效率还是应该主动提高。节假日是问题多发期,却很可能因为节假日就打不通电话了。否则,如果消费者总是维权难,环节多,反馈难,经营者总是受罚轻、没案底,那么再好看的规则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了。

编辑: 宝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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