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抢50元被判十年” 切勿乱带节奏

来源:金羊网 作者:然玉 发表时间:2018-12-14 10:39

然玉

2018年1月14日,江西南昌,18岁小伙罗某因认为女朋友被范某调戏,与两名同伴闯入范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捆绑,并抢走了范某钱包里的200元现金,罗某在抢劫的200元中拿了50元。此案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判处罚金一万元。当事人罗某不服,遂提起上诉。近日,该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表示,抢劫罪的判定并不是根据抢劫金额大小,“这个案件是入室抢劫。只要是入室抢劫,量刑最低就是十年。”(12月13日澎湃新闻)

“抢劫50元被判刑十年”,此事一经曝出,便迅速在舆论场内激起轩然大波。公众基于下意识的朴素判断,当然是认定“判得太重了”。的确,50元的涉案金额与10年的刑期,显然极其不对等。就此,许多人直指这一判决背离了“罪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难言公平。但,就如同法院所回应的那样,“入室抢劫最低量刑就是十年”,这可说是最简单直白的“罪刑法定”,法官只是依法判案而已。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究竟是谁对法律理解错了?应该强调的是,对于法律的释义、援引、适用,从来都是高度专业化的事项,绝非一般人出于想当然的正义感和悲天悯人的情怀就可胜任。在本案中,一些围观者仅仅看到了“抢劫50元”与“判刑10年”的巨大反差,却忽略了那些明显更为重要的案情元素。比如说,罗某一伙非法闯入他人家中,并对受害者实施了殴打捆绑……有意无意略去这些恶形恶状,却仅仅拿“只抢了50元”说事,这是选择性失明。

根据刑法,抢劫没有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 抢劫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不论抢多抢少只要“抢了”就都可以认定是“抢劫”。而在基本的抢劫罪之外,刑法还明确了八种加重情节,“入户抢劫”就是其中之一。就算是抢劫了五十元,也是入户抢劫,也属于具备了“加重要件”,被判重刑合乎法律规定。

如此立法,恰恰是为了实现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最充分的保护。明乎此,围绕“抢50元被判十年”的担忧与误解,或许也就可以散去了吧。

编辑:a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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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抢50元被判十年” 切勿乱带节奏
金羊网  作者:然玉  2018-12-14

然玉

2018年1月14日,江西南昌,18岁小伙罗某因认为女朋友被范某调戏,与两名同伴闯入范某家中对其进行殴打捆绑,并抢走了范某钱包里的200元现金,罗某在抢劫的200元中拿了50元。此案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判处罚金一万元。当事人罗某不服,遂提起上诉。近日,该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表示,抢劫罪的判定并不是根据抢劫金额大小,“这个案件是入室抢劫。只要是入室抢劫,量刑最低就是十年。”(12月13日澎湃新闻)

“抢劫50元被判刑十年”,此事一经曝出,便迅速在舆论场内激起轩然大波。公众基于下意识的朴素判断,当然是认定“判得太重了”。的确,50元的涉案金额与10年的刑期,显然极其不对等。就此,许多人直指这一判决背离了“罪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难言公平。但,就如同法院所回应的那样,“入室抢劫最低量刑就是十年”,这可说是最简单直白的“罪刑法定”,法官只是依法判案而已。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究竟是谁对法律理解错了?应该强调的是,对于法律的释义、援引、适用,从来都是高度专业化的事项,绝非一般人出于想当然的正义感和悲天悯人的情怀就可胜任。在本案中,一些围观者仅仅看到了“抢劫50元”与“判刑10年”的巨大反差,却忽略了那些明显更为重要的案情元素。比如说,罗某一伙非法闯入他人家中,并对受害者实施了殴打捆绑……有意无意略去这些恶形恶状,却仅仅拿“只抢了50元”说事,这是选择性失明。

根据刑法,抢劫没有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 抢劫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不论抢多抢少只要“抢了”就都可以认定是“抢劫”。而在基本的抢劫罪之外,刑法还明确了八种加重情节,“入户抢劫”就是其中之一。就算是抢劫了五十元,也是入户抢劫,也属于具备了“加重要件”,被判重刑合乎法律规定。

如此立法,恰恰是为了实现对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最充分的保护。明乎此,围绕“抢50元被判十年”的担忧与误解,或许也就可以散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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