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7月9日 《人民日报》)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新进展,农村改革取得了新突破,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了新步伐,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达到了新水平,农村社会焕发了新气象。党的十九大,我们更是看到乡村振兴成为农村发展的主旋律,为解决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
当前,虽然农村日新月异,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农村发展依然不均衡,产业发展依然不足,偏远地区依然贫困。在这样的背景下,稳住“三农”这块“压舱石”非常重要,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结合乡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保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做强特色产业,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民之大事在农。”乡村振兴的提出充分彰显了党中央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意志和决心,释放出不断加大农村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的信号,对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乡村振兴需要持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培育乡村产业、乡土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富裕农村经济繁荣。同时,也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本土人才队伍,这就需要加大三农干部的培养力度,全面建立职业农民的制度;加快培育新型的农业经济主体,发展农业的适度经营,支持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兴业,包括城里的人才,鼓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在广阔天地大显身手。
改革和创新是一切发展的源泉。“三农”工作要想取得新突破也离不开改革和创新。近年来,通过积极的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让广大农村看到了资源进一步焕发活力的希望。所谓“三权分置”,就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农民可依法依规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出台的又一重大政策。
在“三农”工作中,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责无旁贷,要切实发挥好主人翁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解决“三农”问题上来,苦干实干,久久为功,只有这样才能开创出“三农”工作新局面。(金羊网 文/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