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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曾引发较大关注的广州市冠昌润滑油有限公司非法偷排废液事件有了处理结果。涉事6名被告被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其中罪刑最重者获刑3年半。冠昌公司被判赔1500万元。同时,经过近一年的调查,黄埔区还对2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其中包括该区连续三任环保局局长。
这是一起极为恶劣的偷排污事件。去年3月8日,广州猎德等两家污水处理厂相继发现进水异常,污水中刺激气味非常强烈,以致工人不得不戴上防毒面具工作。后经警方查明,事件是由于广州冠昌公司将冲洗油类储存罐的废液交给不具备废液处置资质的人员处理,这些人则将100吨未经处理的化学废液分三车直接偷排到下水管道。为处置这些污染物,相关方面耗资1500多万元。
这或是广州市近年对环境污染追责最严厉的一起事件。仅仅因为三车偷排至下水管道的化学废液,就将6名直接当事人追究刑责,还让职能部门的29名干部受到问责,处罚之重、追责面之广均为广州地区所罕见。
环境保护早已被列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近年各地治理环境污染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2015年国家更出台了号称“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者直接追究刑责。在此形势下,仍然有人铤而走险。广州冠昌公司作为润滑油的生产厂家,不可能不知道其化学废液必须经具备专业资质的企业和人员处理,却无视法律和行规,随意交由无资质人员处置,结果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涉案当事人被判刑,企业还要支付1500万元的赔偿,可谓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以往,有些人对污染环境罪没有真切的认识,总以为污染环境只是过错而已,罚些款就完事了。而这起污染事件有6名当事人被判处污染环境罪,无疑是对其他人的有力警示。不仅如此,同一起污染事件追责了29名干部,亦是铁腕治污的强力宣示,对玩忽职守、懒政卸责者的处罚不留情面,绝不搞“下不为例”。
在环保督察持续升级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的环保工作却渐显疲态,有的流于形式,说一套做一套,这也滋生了一些人的侥幸心理,以为只要做得隐蔽些就不会被发现;有的与监查人员内外勾结,钻监管的漏洞,变着花样偷排污染等。凡此种种,都对环境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用好法律武器,强化监管不松懈,同时,亦要加强环保队伍自身建设,对不担当、不作为者敢于问责,敢于碰硬,从而堵塞监管漏洞,防微杜渐。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