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中国第六个“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以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促进了事业发展,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宪法者,国家之根本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说首先要坚持全面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基本要求,要严格依法执政、行政。我国现行宪法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内在统一,规定了一系列依宪治国的法治原则。只有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才能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正确道路和方向。
“国家宪法日”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就是“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如果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遵纪守法就要从学宪法、讲宪法做起,在社会上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
“国家宪法日”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作为“关键少数”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思维内化于心,有利于公职人员树立宪法信仰,增强宪法思维,始终保持对宪法的忠诚和尊崇,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办事;有利于公职人员牢记“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牢记自己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乘着“国家宪法日”机会,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每个人的心中!只要大家都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必将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康庄大道上蹄疾步稳、阔步前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金羊网文/吕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