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12月6日,针对《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教育部在官网公开相关答复。教育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但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12月8日澎湃新闻)
从维护国家与民族认同的角度来看,使用规范和统一的文字是相当严肃的事情,因为“书同文”带来的是文化认同,这是国家与民族认同的基础。我国因为历史悠久,从汉字产生以来,文字的形态便一直在发展演变,其中一个基本的规律是由繁趋简。这些从甲骨文、金文到大篆、小篆,再到通用汉字的变化不难发现,汉字不断简化的根本目的还是便于书写和文化传播。同时,自秦统一文字之后,历朝历代也有了相对统一的文字标准。现行的简体汉字,是汉字演变的延伸,符合历史客观规律,并且作为法定的文字其规范的地位应当得到尊重与维护。
至于提出对中小学生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只要不是提倡教育恢复使用繁体字,应当来说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只是需要对其目的予以明确,以廓清是非。繁体字已经不是通用的语言文字,如果是基于识读的需要而刻意要求加强教育,已经没有必要,因为这不但可能带来应用上的混淆,而且将其当作读古籍历史的能力培养也没必要——繁体字的识读可以通过查阅工具书来解决。在中小学的语文教育中,文字学方面的常识教育可以是必要的内容,以帮助学生了解汉字演变的脉络,可以深化对文字文化内涵的理解。
同时,现代语文以及人文教育与传统的人文艺术不可能割裂,如传统的诗歌、古文、历史、书法、绘画等内容中小学都会涉及,这里面都会有繁体字,自然会对这些字的识读提出要求。换言之,只要中小学人文教育得到加强,繁体字识读自然水到渠成。
不过,一直以来中小学人文教育的成色不够,量小范围窄,学生接触到经典原始资料的机会少,这恐怕也是社会对繁体字误读担忧的内在原因。近些年,教育部在课改中大幅度增加了古诗词、古文的比例,还提出了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都是重视人文教育的纠偏,当然关键还是需要有效的落实,如传统的书法教育目前还有不小的难度,不愿意学和无人教的问题还是瓶颈,所以根子还是如何增强传统文化的自觉,而非只是简单形式上工具化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