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众人眼中,资深“儿童阅读推广人”胡红梅是“读书量大、从教经验丰富、非常勤奋”的深圳名师,是全国儿童公益阅读领域的领头人,而近来因“涉嫌抄袭学术不端”事件,她几乎在一夜之间跌落神坛。(3月16日《中国青年报》)
胡红梅在深圳乃至全国教育界颇有名气。2012年,她连续获得广东省青年教师阅读教学大赛一等奖、感动深圳教育年度人物等4项大奖。2016年,她获得深圳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等荣誉……她还是一位副校长,是一位名师,曾获得“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等荣誉称号。谁能想到,她竟然涉嫌抄袭学术不端!纸包不住火,她最终还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胡红梅是一位名师,从一个普通的老师成为名师,需要拿得出手的“成绩”,比如课堂比赛,比如论文著作,通过教育部门的一整套评比制度,经过相关评委认定,才能被评为“名师”,成为一个“名师”很难,但一旦成为“名师”,则会“名利双收”。不知道她成为副校长,是否与“名师”有关,但许多校长同时也是“名师”、“名校长”则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一个教师,真的做出了成绩,教出了业绩,理应被评为“名师”,给予资金,给予平台,让其带动更多的老师成为“名师”,这是让学生受益的好事。毕竟哪个学生不希望自己的老师是“名师”?而学校宣传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有“名师”这一项,因为这是学校的一个叫得响的“广告”。
“名师”自然要名符其实,要重师德,应该远离抄袭这种有辱师德的事,可胡红梅显然是不合格的。她一方面不懂法,2月24日,在朋友圈发出《致歉声明》,表示其在著作版权上认识不够,只是单纯考虑到将优秀作品、教学方法公益推广,忽视了引用他人优质内容需遵循的著作权原则,犯下了错误。她表示,同样的错误也存在于其编写出版的部分作品中,对此特别公开道歉;另一方面是师德差。大凡有点“悔悟之心”,也不会如此明目张胆地抄袭别人的作品。她现已经被当地教育部门责成所在学校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等次。同时她也已被调离教学岗位。
胡红梅犯错了,应该由其为自己的行为埋单,但她的出名,她成为“名师”,这个过程中,怎么就没有人核对一下她的作品?在其被评为“名师”时,评委们做了什么?我知道,“名师”每年都要考核的,那么为何每年的“考核”没有发现她的学术不端?如果不是因为有人举报,可能她还在继续以“名师”的名头忽悠大家。当地老师,当地教育部门,或者她的所谓“名师工作室”成员难道一直没有发现她的“学术不端”吗?
“名师”遭遇“学术不端”,影响极坏,会教坏一批学生。名师“学术不端”呼唤“教育啄木鸟”,需要对所有的“名师”进行核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