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就业岗位,日前,安徽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全面推行“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工作,并明确对于开展“共享员工”等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奖补。(3月17日新华社)
在疫情影响下,一些行业受到较大冲击,比如有大批餐饮企业关门歇业,员工闲置,而像一些制造业,却苦于“用工荒”,通过“共享员工”,就能盘活餐饮等行业的闲置劳动力,缓解其他行业的“用工荒”难题。“共享员工”成了疫情期间的热议话题,对减少疫情对经济的不利影响作出了贡献。
但“共享员工”多是企业自发行为,目前来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在“共享”期间,劳动关系如何界定?而如果企业以“共享员工”名义随意向缺工企业进行劳务派遣从中获利,就可能损害劳动者权益,还会导致劳务派遣常态化,不利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会扰乱正常的用工环境。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这一原则不能违背。另外,“共享员工”如何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企业使用“共享员工”如何规避用工风险?“共享员工”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等等。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要能解决这些问题,光凭企业之间、劳资之间的沟通、协作、“磨合”显然不够,更需要相关部门能够介入,对“共享员工”模式予以规范管理,推动“共享员工”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安徽建立用工余缺清单,全面推行“共享员工”,就值得肯定。
建立用工余缺清单,能够摸清企业淡旺季的用工情况,这为企业搭建了“共享员工”的平台,能够促进企业供需信息及时对接,促进“共享员工”高效运转。这也能让“共享员工”不仅仅只是疫情期间的权宜之计,还有利于“共享员工”转变成一种常态化的用工模式,推动人力资源改革,这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也将大有裨益。
而值得强调的是,政府推动“共享员工”,还要能解决劳资之间劳动关系难界定的问题,要能厘清劳资双方权责,保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样也才可能促进“共享员工”长远发展。
“共享员工”模式的诞生,是市场的选择,而“共享员工”能否走得长远,最终也要由市场说了算,但要全面推行“共享员工”,就需要对“共享员工”予以规范,这就离不开政府力量,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监管。当然,这样的监管不能成了过度干预,权力之手不能伸得太长,政府需要做的是做好引导,给予支持,还要予以必要的规范,推动“共享员工”在正轨内运行,而不至于偏离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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