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妹妍
两会期间,性侵者从业限制成为热点话题,受到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妇联副主席黄绮提出,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在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职业中实行终身限制;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亦建议,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资料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公开,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工作岗位对其启动终身远离机制。
代表委员们奔走呼吁的背后,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严峻事实:
《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301起,受害人数807人,年龄最小的为4岁,其中熟人作案占比70.43%。
如何保护未成年人远离侵害?笔者认为,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在司法震慑之外,更有赖于其他社会制度的完善。
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将有性侵记录者永远挡在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的外面,将在很大程度上堵住犯罪漏洞。
这一举措有据可依。《刑法》第三十七条明确提到,“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而从技术手段上来说,由有关部门将涉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纳入联网数据库,向各类幼儿园、中小学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开放,供这些单位比对查询,这个并不难做到。
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关键要完善好每一个环节。要实现对信息数据库的“实时”更新,还要落实相应的责任监督,让面向未成年人的各级各类课外培训机构、儿童医疗机构等从业者都必须进入数据库进行查询比对。
笔者特别欣喜地看到,作为全国率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的城市,广州在这方面已经开始了积极的探索。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5月25日透露,广州积极推动从业限制制度,建设“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目前已对全市约2.3万名教职员工进行前科筛查。
不过我们也要客观地承认,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行之有效的从业限制制度,还有落地层面的种种难点:
在人员跨区域流动频繁、地方数据尚未能充分共享的前提下,如何能准确识别性侵违法犯罪人员?限制的职业范围应当如何拿捏好边界?涉及性侵违法犯罪人员的信息查询、用人单位的核查义务等,又当如何规范……
上述种种,都还需要尽快完善相关制度。
未成年人遭性侵违法犯罪现象的增加,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堤坝”必须架高筑牢,让性侵未成年人行为产生足够的代价。
在这个层面上说,对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的制度建设,应当加快推进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