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年来,昔日的边陲小渔村已经成长为一个以科技创新闻名于世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深圳的崛起,离不开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和平与发展的国际大环境,离不开国内改革开放的大方针,同样也离不开与之毗邻的香港国际大都市的辐射带动,但是,始终坚持以产业创新为根本动力的发展战略,是深圳40年崛起的内在奥秘。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赋予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任。总结40年的经验,一如既往地推进产业创新,不断激发内生发展新动力,是深圳高质量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成功之道。
深圳40年产业创新发展之路
建立经济特区的初衷,就是为了在当时的体制条件下,通过改革开放,探索一条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路子,以缩小当时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和亚洲四小龙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差距。为此,深圳经济特区从1980年诞生之日起,就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产业创新发展为根本动力。深圳经济特区的40年,就是不断地将产业发展推向新阶段的40年。
40年来,深圳的产业发展基本上是沿着“三来一补”、代工(OEM)、高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这样一条路线走过来并通向未来的。在最初的“三来一补”阶段,实现了一种新型的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和市场的最初组合,一代劳动者开始大量集聚在深圳。1985年前后,深圳的产业发展进入了代工(OEM)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大量涌现,制造工艺不断有效创新,工业精神逐步累积,企业家阶层逐步壮大。进入1990年后,以电子信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突飞猛进,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以年均61.4%的速度递增,到2000年时,已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0.47%,名列全国大中城市前茅。这一时期,深圳产业发展也开始进入了自主创新阶段,到1999年,深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之比已达46.8%。
进入新世纪以后,深圳产业加速步入成熟发展阶段: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加注重自主创新,注重关键技术的研发,出现了一批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的高科技企业,如华为、中兴、比亚迪、腾讯、大疆等。二是更加注重先进制造业的发展。除了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外,扩展到了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无人机、激光等领域,传统的钟表、家电、服装等产业通过信息化改造,其先进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到2019年,深圳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例达70%。三是加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获得了高速发展,是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最大的城市。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7.7%。四是前瞻布局发展未来产业,如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机器人、智能装备、可穿戴设备等。
产业不断创新发展,使深圳的经济实力大幅跃升。2019年,深圳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69 万亿元,仅次于上海、北京,居全国大城市第三位。辖区公共财政收入达9424亿元。货物出口总额16709亿元,连续27年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
产业创新发展40年的经验
创办经济特区以带动本国本地区经济发展,是世界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这些经济特区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像深圳这样仅仅以40年时间,就从一片农村土地上成功建成了一个以产业创新发展为特色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绝无仅有。探索总结深圳产业创新发展的经验,不仅对深圳的未来发展,也对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有重要价值。
坚持开放引领。1980年我国决定在广东、福建沿海地区建立四个经济特区,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建立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深圳从最初发展“三来一补”,到大量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从引进普通型企业到引进具有战略意义的跨国企业总部、研发中心;从将境外资源引进来,到推动本土企业走向世界,深圳时刻不忘“窗口”使命,坚定而又稳妥地将对外开放在广度和深度上向前推进。通过不断扩大开放,深圳不仅引进了大量国际资本、技术、人才,促进了产业发展的升级换代,同时也引进了国际先进的市场经济理念、体制机制和文化,促进了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改革,为产业的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深圳最先从对外开放中体会到了创新的意义。一些产品纯出口的外资企业,其产品品种、性能、款式的先进性,与当时国内匮乏且落后的商品现状,形成了强烈对照。由此,深圳人从最初的模仿创新,发展到了具有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从一般性技术创新和制造工艺创新发展到了关键技术创新;从某个生产环节的创新发展到了全产业链供应链的协同创新。深圳市政府也不遗余力地从产业技术规划、财政资金、各种配套政策等方面,全力支持创新活动,形成了一套在国内领先的科技创新的激励制度。在深圳整个社会中,也自然地形成了鼓励创新、鼓励冒险的创新文化。由此,深圳涌现出了一批世界知名的创新型企业,如华为、中兴、腾讯、比亚迪、大疆、华大等。2019年,深圳的高新技术企业已达1.7万家,在大中城市中仅次于北京。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已经占全部工业增加值近70%的比重。在中美经贸摩擦中,美国将矛头对准了华为等企业,足见深圳的产业技术创新在世界上的影响力。
坚持以先进制造为本。在经济特区建立之初,最缺的是资金。如果要论获取资金最快的渠道,可能是商品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等,但深圳人从一开始就明白制造强国、制造强市的道理,认定了必须坚持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产业发展之本。只有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才能体现国家建设经济特区的初衷,即通过经济特区的率先对外开放,引进国际先进设备、先进技术,拉近我国制造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的距离。只有大力发展制造业,才能发挥我国廉价劳动力的优势,在国际上形成竞争力。只有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才能为科技创新形成产业基础。因为科技创新活动和成果绝大多数是发生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只有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才能为发展现代服务业奠定基础。
事实证明,深圳坚持以制造业为产业发展之本的战略是正确的。40年过去了,深圳已经成为了高技术制造之都和先进制造之都。由于制造业的带动,深圳的现代服务业也获得了高速发展。金融、物流、文化创意三大产业成为了支撑深圳发展的支柱性产业,2019年增加值达8255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30.6%。
坚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力量。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的既定国策。深圳在建设经济特区的实践过程中,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出台了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民营经济成为了深圳国民经济的主体,成了深圳产业创新发展的主力军。2019年,深圳市80%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1%的中国驰名商标、73%的授权发明专利、96%的广东省名牌产品均来自民营经济。深圳上榜世界500强的企业和知名创新型企业,基本上都是民营企业。
坚持以产业创新为根本动力
深圳依靠不断推进产业创新发展,创造了特区经济40年的辉煌。今天,深圳又踏上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征程。建设先行示范区依然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然要以产业创新发展为根本动力。其一,是实现中央赋予深圳先行示范区时代使命的需要。中央对先行示范区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产业创新发展方面,要由成为世界一流到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在综合实力方面,要由跻身全球城市前列再发展到世界领先。最后,到本世纪中叶,要将深圳建设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就目前状况而言,深圳与伦敦、纽约、东京等标杆城市,还有较大差距。例如,在经济总量方面,深圳约为纽约、东京的1/3。其二,是提升深圳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稳定性的需要。深圳的产业链供应链目前还存在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和重大装备受制于人的状况。在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的状况下,极易影响到整个生产的循环。其三,是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当前,深圳的教育、文化、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是城市发展的短板。例如,在高等教育方面,每万常住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不到广州、武汉等城市的1/10。在医疗服务领域,医疗综合实力在全国城市中排名为第24,三甲医院排名为第26,执业医生人数排名为第13,医院病床数排名为第25。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才能赶上先进城市的水平。
因此,深圳在建设先行示范区的进程中,始终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始终要坚持以产业创新发展为根本动力。只有这样,才能够继续大幅提升经济实力,才能够不辱使命,到本世纪中叶,成为全球标杆城市。第一,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开创产业国际合作新格局。要针对当前全球化的新特点,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创造安全稳定、方便快捷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高端资源、高端人才进驻深圳。第二,要更加重视科技创新,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原动力。要进一步改善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如知识产权归属和保护政策、创新利益的分配政策等,尽最大可能激发科技创新人员的积极性。要通过联合攻关、协同创新等途径,突破“卡脖子”技术,为深圳产业的安全发展、稳定发展创造优良条件。第三,要继续坚持以先进制造为本,为科技创新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筑牢基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抢占世界制造业的制高点。在大力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谋划布局发展未来产业方面,赶超世界潮流,走在全国前列。在土地空间非常有限、产业成本居高不下的条件下,要通过建设产业保护区、存量工业用地用房挖潜改造、发展服务型制造、合作建设行政区域外产业园区等措施,谋划新的产业发展空间,坚定不移地将先进制造等产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第四,要毫不动摇地发展民营经济,为产业创新发展注入活力。要从思想上理论上彻底认识民营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略地位,要从法律上保障民营企业的财产安全,要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羊城晚报评论员:刘江华)
(作者是广东亚太创新经济研究院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