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以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着力推进智慧司法建设,有力地提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加快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所谓智慧司法,指的是把大数据思维运用到司法工作中,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通过智能化原理,将数据收集、储存、运用等环节融为一体,对司法实行统一管理、控制和运用。显然,智慧司法既有利于提升司法效率,破解“案多人少”的司法难题,又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达到“类案类判”的司法裁判常态,还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智慧司法的优越性已得到了充分展现。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对推进在线诉讼作出全面部署。于是,“指尖”立案、“云端”办案、“智慧”执行比比皆是,各级法院将诉讼服务从“线下”搬到“线上”,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为抗击疫情、保障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据统计,仅2月3日至3月31日,全国法院网上立案就达70.6万件,网上开庭15万件,网上调解30.2万件。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智慧司法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智慧法院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与互联网法院建设开启了智慧司法新时代;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了从立案到诉前、庭前、庭审、裁判等全司法流程的智能化;互联网法院则是以跨域立案、跨域案件网上审理、跨域案件执行等为标志的远程智慧司法模式,将区块链、5G技术融入其中,实现网上跨时空诉讼,在线完成从案件起诉、登记立案、举证到开庭审理、裁判,直至文书送达和执行的全部审理流程,这是智慧司法实践成果的集中展现。
智慧检务则是检察院检务工作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的深入融合与发展。全国检察机关已进入数据化、科学化、智能化的“智慧检务4.0”阶段。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强化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整合完善智慧检务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完善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和智慧检务支撑平台,构建“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框架。
有专家指出,智慧司法是网络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与法治结合的动态运行过程,需要统一规划、深入推进,从而实现数字法治目标。
智慧司法建设的必要前提是海量的司法大数据,但既有的司法数据现状无法完全满足司法智慧化的需要,有必要建立统一的现代司法大数据库。当前我国公检法机关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均有自建的办案系统和业务数据库,出于技术障碍、规范禁止、工作保密等原因,信息壁垒尚未打破,不同机关间的数据不能适时实现线上流转和共享,与智慧司法的目标存在较大距离。目前不少地方公检法机关已实现办案信息线上流转和共享,初步构建起司法大数据库。但在中央层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有待加快,且有必要在技术实施层面与法律规范层面予以双重保障,尽快建立司法系统信息、数据共享机制。
智慧司法只是一种手段,其功能是促进司法的便捷、亲民,而非对司法本身的替代。应建立大数据、算法规则事前评估机制以及事后决策审查与检验机制,赋予利害关系人针对算法自动决策的内容提出异议或抗辩并获得解释的人工干预权,同时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特定案件进行非智能化处置。(金羊网 文/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