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兴办扶贫车间目的是扶贫,要坚持扶贫性质,向困难群众倾斜,多招收困难群众就业。
国务院扶贫办5月份数据显示,我国中西部22个省份有扶贫车间29062个,吸纳37.16万贫困人口就业。扶贫车间作为产业扶贫的新兴模式,既为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提供了“蓄水池”,又为繁荣农村经济、促进乡村振兴输送了动力源,对兜牢民生底线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扶贫车间能助力贫困家庭稳定增收。在村里或产业园建立的扶贫车间能为当地的弱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解决贫困家庭收入渠道单一的问题。另一方面,扶贫车间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主要手段。多数搬迁户需要在安置点附近获得就业机会,扶贫车间较好地解决了搬迁户增收问题。此外,扶贫车间在优先安排贫困户就业的同时,也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给贫困的边缘户,有利于防止新的贫困人口产生。
扶贫车间通常是利用贫困地区的劳动力资源和其具有的一些特殊技能,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利用国内外大市场,在给龙头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为贫困家庭创造就业机会。扶贫车间扶贫的主体是企业和合作社等,扶持的对象主要是弱劳动力。从经营方式看,有来料加工、订单生产,也有自主品牌的创造和生产。从生产技能来看,一种是相对简单的劳动技能,如缝纫、组装;一种是传统技能,如刺绣、编织等工艺品生产。
可见,扶贫车间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因地制宜,差异化发展,一村一品,避免盲目扩张。应该充分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和文化,创造性地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手工业和地方工艺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创业精神,尊重市场规律,避免地方政府对项目选择和经营方式过度干预;支持经营主体的创新、人才培养和劳动力培训,使扶贫车间有更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
可喜的是,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很多地方摸索出适合自身特点的扶贫车间模式。比如,按照工作地点区分,有的在各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产业园区,有的利用村集体的闲置厂房、校舍、空置地,有的干脆居家;按照合作方式区分,有的是生产合作,有的是信用合作,有的是供销合作等。但不管是哪种模式,都是希望通过扶贫车间这一形式和载体,构建起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之间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将市场和贫困群众有效联结起来,将小农户和现代产业发展有机衔接起来。
需要指出的是,扶贫车间的筹划必须考虑当地的特色资源与市场前景,不能盲目建设,一哄而上。有的地方的扶贫车间存在同质化、短期化、一般化问题,扶贫产业虽然初步发展起来了,但价跌滞销的现象已经显露,以致需要靠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消费扶贫来维持。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打造“品牌车间”,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把品牌做响、做亮、做优、做特,让当地的扶贫车间具有地域独特性、同类代表性。
值得一提的是,扶贫车间是一种市场化扶贫方式,需要遵循市场规律。扶贫车间可以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但工资水平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劳动能力和技能。只要遵循市场原则,贫困劳动力干多少活就获得多少工资收益,龙头企业的利益便不会受损。作为地方政府,既有责任确保贫困人口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例如防止企业拖欠、克扣工资,确保企业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等,又要通过“志智双扶”增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和技能,避免贫困劳动力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发生。(金羊网 文/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