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6月30日晚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30日在香港特区刊宪公布,即日晚11时生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并在征询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意见后,将该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为此,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到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再到如今法案正式生效,用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的话说,一法可安香江。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作为闪耀在华夏大地的一颗璀璨夺目的东方之珠,香港在“一国两制”下,享受高度自治,并且正在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与国家粤港澳大湾区互通有无、繁荣与共,共享祖国发展红利的伟大实践与印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征询特区政府意见后将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可以看出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宪法秩序的事实,中央政府在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新和伟大实践,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赋予“定海神针”,筑牢保驾护航的”铜墙铁壁“。
此次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共计6章66条,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刑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和界定。
“一国两制”大政方针是千秋伟业,也是保障香港繁荣稳定、长治久安的安全屏障。当香港出现严重影响“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全面准确实施的情况,出现损害国家和香港根本利益的情况,中央就必须过问,并依法加以纠正。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施行既是中央有权力有责任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充分表现,也是历史和人民的郑重选择,唯有在’‘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下,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堵住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漏洞,扭转香港的混乱无序、暴力肆掠等状况,也将促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得到更加有力保障,成为巩固香港成为全球投资热土的一剂良药。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为全面贯彻“一国两制”提供了法制坚强保障,对极少数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外来干预实行法律武器,也将保护香港全体居民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金羊网 文/刘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