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电商不仅可以帮助群众脱贫,而且还能助推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近年来,电商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得到了较好的发展。据统计,2019年,我国行政村通光纤和4G的比例均超过98%,基本实现了城乡“同网同速”。2016年至2019年,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从1.91亿上升到2.5亿,农村网络零售额由0.89万亿增长到1.7万亿,总体规模扩大了近1倍,2019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3975亿元,同比增长27%。
由于农村电商有着不同的组织形式和主体,因而在运营模式上也有一些区别。归纳起来,我国农村电商可以分为五种模式。
“服务商+店铺”零售模式。该模式通过建设本地综合服务商,成立网商协会,建设网店服务中心,搭建农产品特色馆,为县域商家提供“统一采购、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统一物流、统一包装”等零成本开店运营服务,为农产品网络零售制定产销规范和标准,为网络分销商提供售后服务。
“淘宝村+农户”集群模式。所谓淘宝村,就是以行政村为单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1000万元以上、本村活跃网店数达100家以上或活跃网店数量达到当地家庭户数10%以上的村庄。
“平台+网红直播”带货模式。去年直播带货悄然而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迅速高涨。抖音、快手、京东、拼多多等平台开通了县长、市长直播间,书记、县长、市长化身本地特产“推销员”,向网友推荐当地特色农产品。一些网络知名人士纷纷参与直播带货,不少农民也变身“网红”,从而大大拓宽了农产品的外销渠道。
“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电商扶贫模式,指的是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为契机,对接农村电商与合作社,助力精准脱贫,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园区+新农企”示范模式。农村电商示范区模式以电商示范区或产业园为载体,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在网络销售、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探索,破解农村电商发展瓶颈,培植壮大电商经营主体,构建全渠道的农产品电商网络体系。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在农村确实大有作为,具体来说,至少体现在五个方面:比如,拓宽了农副产品销售渠道;提升了农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培育了一批干事创业的“新农人”;加快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有效衔接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需要指出的是,从长远来看,农村电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新型基础设施滞后,物流配送网络有待完善,实用技能型人才不足,农产品质量不高,法治化体系不健全,等等。因此,让电商成为激发农村脱贫致富的“新引擎”,还需要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首先,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打造高质量电子商务平台。比如,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农村电子商务的结合与应用;推动智能化供应链持续向农村下沉;加大农村支付体系、电子支付终端等信息化软件建设。
其次,尽快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信息化服务体系。譬如,建立健全包含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新品研发、技术推广、质检监督等在内的农村生产服务体系;加快建设高质高效的农业产业化数据库,推动实现农业产业化数据共享。
再次,不断培训农村电商技能型人才。一方面,聘请或引进电商专业人才,对本土电商从业人员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其电商经营素养。另一方面,组织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等到电商企业“以干代学”。
此外,还有必要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升品牌效应和加强对农村电商的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大做文章。只要把这些工作做扎实了,电商就一定会成为激发农村脱贫致富的“新引擎”。(金羊网文/尹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