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国家高新区发展原则、发展重点、创新驱动等作出全面部署,并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为高新区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在创新发展中打造的经济技术“新高地”,重点集中了一些知识与技术密集的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区的创新“集群”,是拉动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从1988年国务院开始批准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到如今168个国家高新区遍布全国,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家高新区已成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谓蹚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
“头雁”领航、“群雁”齐飞,国家高新区在引领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一些地方高新区建设虽然起步晚,但在国家的统一规划下,在产业布局、企业吸收、人才引进等方面有着前瞻性的思维和眼界,在高科技研发、新技术应用、高端产业链培育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遍布在全国各地的国家高新区犹如一个个充满创新活力的智慧引擎,带动地方乃至全国医疗、软件、金融、建筑等多行业朝着更高水平发展,已成为示范带动其他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和样板。国家高新区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要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不动摇,加大创新链、产业链布局,让各类企业主体创新活力涌动,释放出更多的示范引领效应。
引进“活水”、浇灌“沃土”,国家高新区在创新驱动发展中还需更上一层楼。创新无疑是高新区最鲜明的价值标签,无论在创新生态培育,还是创新资源集聚,抑或是自主创新能力激发,都需要下持久功夫,在资金注入、人才引进、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提供坚强保障,以坚实后盾为创新撑腰,筑牢高新区创新发展“摩天楼”的地基,为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打牢基础,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高新区发展一路走来,取得的成就显而易见,未来之路,依然任重道远。《意见》对国家高新区发展寄予更高期望,指出要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将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成为“示范区”“先行区”,就要有敢破敢立、敢闯敢试、勇立潮头的魄力和劲头,充分总结和传承有益经验,开创新局面、打开新窗口,激发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更多新的想象空间。
把好“舵盘”、激活“引擎”,合力推动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行稳致远。航船跑得快,少不了强有力的动力引擎;前进航向准,离不开科学的方向指引。《意见》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从人才吸引、创新支持、企业集聚、管理优化、分类指导等方面作出详尽部署,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和操作性,各地都需要以此为标准,将各项举措抓实抓细抓落地,将发展举措尽早转化为实践效果。人才是第一生产力,要结合高新区发展定位,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育工程,联动高校、科研机构等,加大科技人才、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形成人才力量良性循环,为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扎实的人力保障。与此同时,先进的管理机制、营商环境供给、新兴产业打造等都须应势跟进,以高新区结构和功能的更加健全强大,推动创新发展的航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劈波斩浪、行稳致远。(金羊网 文/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