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沉寂数年的高空坠物致死人案近日再起波澜。4年前,四川遂宁有位母亲带着女儿散步,孩子不幸被从天而降的铁球砸中身亡。因找不到肇事者,事主起诉整栋楼业主,法庭日前判决每户补偿受害人3000元。此事引发热议,还有人为全楼业主喊冤叫屈。
案子审了4年才判,足见取证审理之难。案中除4户人家自证清白免责外,所有业主均须担责。对此已有人上诉,显然觉得冤枉了。其实,承担连带责任的业主,99%肯定无辜,因为肇事的只有一户。
案中谁又是赢家呢?没有!即便肇事者侥幸逃脱追责,想必也会终身受良心煎熬。作为受害者的父母,40多岁怀孕生女,孩子可谓得来不易,孰料竟丧身飞来横祸。任何经济补偿也难弥补其丧女之痛。而全楼业主,为他人之过失无端担责,遇到这事谁都会愤愤不平。但法院依法判案,在达不到完全公平时只能争取相对公平。
高空坠物伤人的悲剧近年屡屡上演。尽管支持索赔追责的法律日渐完善,但事后的追责终难抚平受害者家人的巨创深痛。况且,法律不可能包办一切。与其一次次“亡羊补牢”,莫如事前的切实有效防范,杜绝类似事发生。尤其是对高空的安全监控,不能总是空白。对此,社会该有所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