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强调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11月23日《人民日报》)
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也是衡量司法工作成败的关键标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这句诗,几百年来,在全世界广为传诵。不言而喻,自由对于人而言,是何等重要?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坚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依法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件,扎实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法善治成为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根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民群众知法、信法、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不断健全我们的法律制度,增强国家法治治理能力,坚持司法公正,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认定案件事实,保护生命权、自由权等这些人类最宝贵的权利,让公平正义之光温暖心田,照亮人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金羊网 文/王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