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保障党员权利提供了更加科学高效的制度遵循。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保障党员权利,激发党员“细胞”的活性,增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是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当前,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超过9000万,保障党员权利的时代背景和工作要求发生新变化,与时俱进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正当其时。“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执行落实,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推动保障党员权利始终与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同频共振。
以辩证思维处理保障权利与履行义务的关系。“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犹如硬币的两面,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广大党员既要看到《条例》对保障党员权利的显性规定,增强内心认同感,也要感悟《条例》对党员履行义务的隐性要求,提高行动自觉性。要严格对照党章的具体规定,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等,让保障权利为履行义务“添动力”,履行义务为保障权利“增光彩”,相辅相成形成党员履职尽责的良性循环。
以辩证思维处理保障权利与担当责任的关系。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无论是赋予权力,还是保障权利,其目标都是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凝聚合力、增强动力,这就决定了享有党员权利的前提必须是担当责任。广大党员要认清保障党员权利与推动事业发展之间的关联性,在享受党员权利的同时,牢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以勇于负责的姿态在本职岗位上愿干事、多干事、干实事,以敢于担当的姿态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不断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辩证思维处理保障权利与遵守纪律的关系。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若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享受权利,权利就是异化成了特权,这之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而言百害而无一利。落实《条例》,必须找准党员享受权利的“边界”,即党的纪律。广大党员要牢牢把握党的纪律这一享受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始终对党纪党规心怀敬畏之心,自觉绷紧思想之弦,坚定遵守党纪党规。各级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严管与厚爱的关系,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澄清正名,做到既以纪律利剑约束党员言行,也以纪律手段保障党员权利。
人心齐泰山移。抓好《条例》的落实,更好保障党员权利,进一步激活党员的“细胞”活力,就一定能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金羊网 文/艾佩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