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特约评论员 洪凯雯
近年来,网红直播带货风头正盛,妙语连珠的主播在屏幕对面营造“不买就亏”的幻象,诱人的产品、跃动的数字刺激着观众的消费欲望。然而,因售假而频频“翻车”的主播们正逐渐使直播带货的光环褪去。12月15日,罗永浩的“交个朋友”直播间官方微博发布声明,承认11月28日直播销售的羊毛衫为非羊毛制品,对公司内部管理进行反思,并向消费者承诺三倍赔付。
声明一出,粉丝一片叫好,盛赞罗永浩敢于担当、业界良心,更有网友以“年度最佳理财产品”调侃之。诚然,罗永浩方的危机公关可谓高明,认错态度诚恳、赔偿绝不敷衍,在短时间内有效安抚了消费者,维护乃至提升了自身形象。但,一场出色的危机公关,并不能掩盖罗永浩们在产品把关方面的失职。
罗永浩方声称手续齐全、流程合规,看似责任全在伪造文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供货方,那么罗永浩的失职何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永令律师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罗永浩签订的合同多是从主播免责、规避售后风险的角度出发。然而,主播带货的成功建立在粉丝的喜爱和信任这一基础之上,主播作为链接产品和消费者的关键节点,理应直接对产品质量和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负责。因此,纵使有再齐全的手续、再合规的流程,“主播免责”这一出发点就从根本决定了罗永浩的“把关人”角色在其直播带货过程中的缺位,更不必谈其直播间漱口水夸大宣传、小龙虾包装胀气、唇膏售假等“前科”。
罗永浩并非个例,整个直播行业的现状都不容乐观。纵观近期事件,从辛巴直播间的“糖水燕窝”到李佳琦直播间的“试用粘锅”,头部主播们的“翻车”只是整个直播行业售假乱象的冰山一角。在诸位主播层出不穷的致歉声明之下,把关缺位的现象仍然严重,背后存在内外两方面原因。
就外部原因而言,法律对网络主播的约束跟不上行业的发展。目前,“主播是否等同于明星代言人”、“主播在供应链中的定位”、“主播和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如何划分”等问题在法律领域尚无明晰的定性。《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等针对直播行业的规章制度则皆为规范性文件,尽管它们提出了愈发严格的监管要求,但无法规定具有威慑力的行政处罚。不甚完备的法律制度,加之平台唯流量是图的趋利性、职业打假人和消费者维权能力的有限性,使得直播行业至今未构建起科学的选品体系,主播在选品环节缺少强制性的、有力的约束。
就内部原因而言,许多主播对权力与责任的认知不够清晰,没有意识到审慎把关的必要性。王永令律师称,多数主播只与商家约定带货的产品和流程,而较少身体力行地全面了解产品,包括亲自试用、送往第三方检测等,对产品的真实质量自然知之甚少。另外,由于直播行业准入门槛低,网络主播良莠不齐,除本次声称受骗的罗永浩外,主播急功近利、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考虑而知假售假的情况同样普遍,更有甚者对消费者缺乏最基本的尊重。例如,辛巴在“糖水燕窝”事件发酵后承认直播推广产品时存在“夸大宣传”,虚伪的“诚挚道歉”背后却是恶意泄露曝光者隐私、指其敲诈、致其遭受谩骂,吃相难看可见一斑。
揭去“新业态”的面纱,直播行业售假现象在本质上并非新鲜事物,不过是曾经诱使大众购买假冒保健品的老骗局从电视、报纸上搬到了手机屏幕里,而为产品背书者向来脱不了干系。倘若罗永浩们真要和消费者“交个朋友”,就应在宣传产品前做好把关工作,而非回回依靠事后公关挽留人心,直至透支消费者的信任。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