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尽
为打击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近期各地公安破获一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从公开案情看,类似犯罪的黑手除网络“黑客”,还有不少企业“内鬼”,和层层转卖信息的“中间商”、诸多求购公民信息的“买家”等,形成完整的地下“产业链”。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入刑多年,但大面积泄露用户信息的事仍时有发生。在有的行业,随意泄露用户信息几乎司空见惯,而窃取、贩卖公民信息的犯罪行为也日趋团伙化。对此,须引起全社会的警惕。特别在执法层面,更应重拳出击。对疏于防控的行业和机构,也须抓几个黑典型出来,以儆效尤。
然而,更重要的还是应强化社会的法律意识,夯实法治根基。近年来,尽管打击类似犯罪从未停止,但在不少人观念中,对侵犯公民信息是犯罪的意识依然相当淡薄。尤其是一些手握业主、用户、客户等信息的人,当面对金钱诱惑时,总以为就是乘便捞点“外快”而已。殊不知,正是其无知和贪小便宜,为地下黑产业链提供了资源和便利。
对此,既要严惩“信息黑手”,也要强化公民信息的规范使用。不仅对小商家如此,对包括银行、保险等行业也一样。如金融界可共享公民信用信息,那这些信息就面临被滥用的风险。生活中,一个信用良好的客户,往往会引来各家营销的狂轰滥炸,令人不胜其烦。因此对这种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须严加约束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