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玉胜 图/春鸣
2月1日上午,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内加州广场和牛庄一带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巡查中,对9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1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遂对其处以50元罚款,这是新规实施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2月2日《人民日报》)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于2月1日起实施,法规明确规定,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这意味着,在福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成为法定义务。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
餐饮服务行业作为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从业者在经营过程中佩戴口罩,不仅是“讲卫生”的基本要求,更是疫情防控的特殊需要。防控疫情,最重要、最有效的举措之一就是,强调全员应培养起日常在公共场合戴口罩的习惯。直接与食品和食品相关器具有接触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更应通过戴口罩来做好防护,避免飞沫、致病菌、病毒等进入食品加工制作、传菜等环节。福建省将“佩戴口罩”纳入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也是基于对这一有效防控举措的坚守和应用。
福建省的这一做法,值得其他地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