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力”防治“微腐败”走好乡村振兴路
日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微腐败”离群众最近,对群众危害也最深,严重侵蚀群众的获得感。乡村振兴是事关广大百姓群众切身利益的“国之大者”,在实施过程中,建设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必须贯彻执行好《意见》要求,专项整治藏匿其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三力”防治“微腐败”,塑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防治“微腐败”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不敢腐,侧重于惩治和威慑,解决的是腐败成本问题,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防治乡村振兴“微腐败”,关键就在于驰而不息地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坚决惩治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从重惩处项目资金“伸黑手”、惠民惠农资金“跑冒滴漏”、国有粮仓“硕鼠”等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不断形成强大震慑。
防治“微腐败”要增强不能腐的约束力。不能腐,侧重于制约和监督,解决的是腐败机会问题,让胆敢腐败者在严格监督中无机可乘。防治乡村振兴“微腐败”,重点在于精准把握监督重点,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深化源头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开展“全流程”日常监督、“近身”监督、“跟进”监督,精准查纠问题阻障。同时围绕责任落实构建全方位考核监督机制,不断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
防治“微腐败”要提高不想腐的感召力。不想腐,侧重于教育和引导,解决的是腐败动机问题,让人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防治乡村振兴“微腐败”,核心在于党员干部的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涵养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运用警示提醒、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和谈话函询等方式,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要推深做实廉政警示教育,开展常态化普规普纪活动,以聆听“规纪法”、观看警示片、用好活教材等方式,以廉化人激发“不想腐”的内生动力。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更多有力有效的实际举措不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作者:沈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