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款中介抽成最高达70%”:完善《慈善法》,铲除大病众筹界的“毒瘤”

来源:金羊网 作者:陈广江 发表时间:2022-08-22 06:44
金羊网  作者:陈广江  2022-08-22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慈善法》已经实施6年多,也需要与时俱进了。
00:00
00:00
详情
收起
00:00
00:00

□陈广江

8月21日,水滴筹回应“水滴筹筹款中介抽成最高达70%”一事时表示,所谓的筹款中介是由部分恶意推广的第三方商业组织运作,为筹款人提供不正当筹款方式的服务,对于此伤害用户和水滴筹品牌的行为,水滴筹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抵制和打击。水滴筹表示,任何高于筹款3.6%费用的都不是平台收取。(8月21日澎湃新闻)

这并非水滴筹首次回应“筹款抽成”问题。今年6月,针对“筹款中介收取30%-70%的费用”一事,水滴筹、轻松筹发布联合声明,共同打击冒充平台收取“推广费”;8月10日,水滴筹披露了打击恶意推广的成效:累计管控恶意推广案例达800余起,管控恶意推广的用户账号600多个。在平台严格管控和打击之下,恶意推广的筹款项目有所减少,但滋生乱象的土壤并未铲除。

对筹款人来说,选择与高额抽成的“职业筹款人”合作,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明知被利用、满心不情愿,但毕竟能筹一分是一分,七成善款被抽走总比筹不到钱强。“我们不帮筹,他们一分钱也得不到”,也是某些“职业筹款人”心安理得肆意抽成的借口。据报道,选择和恶意推广的筹款人合作,大部分是多次发起过筹款的患者,他们通过自身社交关系网已无法再筹到钱,因此明知恶意推广收取高额佣金,只能无奈接受。

尽管如此,这种所谓的推广服务也不是雪中送炭、扶危济困,而是典型的乘人之危、趁火打劫。慈善向来不是生意,更不是非法牟利工具,筹款中介这种高额抽成行为不仅伤害了筹款人和众筹平台,更伤害了慈善事业。从法律角度讲,高额抽成行为也符合《民法典》中“乘人之危导致的显失公平”的情形。从很大程度上讲,这种推广服务已经成为大病众筹行业一颗“毒瘤”。也正因此,众筹平台将这类行为定义为“恶意推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抵制和打击。

但从网络灰产形成原因看,要想彻底打掉筹款中介并非易事。除病人巨大而迫切的“刚需”外,众筹平台制度和规则方面的漏洞也是不容忽视的存在。水滴筹相关负责人也承认,经过打击,虽然恶意推广的筹款项目减少了,但操作恶意推广的机构和个人还在,不排除未来可能产生其他变种,打击大病筹款行业灰色链条是一项长期工作。此外,大病众筹平台还面临着商业属性与公益属性的关系以及自身造血能力不足等挑战。

从长远看,规范大病众筹还需制度发力,修改《慈善法》是时候提上日程了。虽然网络个人求助行为受到了《民法典》《刑法》的约束,但并没有纳入《慈善法》监管范畴,这也导致个人求助依然处于粗放阶段,缺乏一个明确的监管部门,更多的是靠行业自律。近年来,修改《慈善法》的呼声不断。有专家指出,鉴于互联网慈善的蓬勃发展,应在《慈善法》中增加互联网慈善专章,明确募捐平台的法定职责、个人求助的条件和义务,加强平台责任、审查甄别、信息公开、风险提示和责任追溯,从而规范网络个人求助行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慈善法》已经实施6年多,也需要与时俱进了。

编辑:郑健龙
新闻排行榜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