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路牌”式“浪漫”该休矣

来源:金羊网 作者:斯涵涵 发表时间:2022-08-22 06:44
金羊网  作者:斯涵涵  2022-08-22
浪漫虽好,涉嫌违规则不可行。那些准备花钱跟风复制网红路牌的商家还是尽早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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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斯涵涵 图/春鸣

“我喜欢乐山 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8月20日,记者了解到,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这类网红路牌外形酷似道路名牌,多以蓝白或绿白颜色为主,路牌两侧标注“东西”或“南北”,路牌上通常写着一句“我在某地很想你”或者“我在某地说爱你”“想你的风还是吹到了某地”等内容的告白,看上去浪漫雅致,别有情趣,吸引不少路人尤其是年轻人拍照打卡,网红路牌风逐渐兴起。

这些网红路牌有一个共同点,即定制者主要是商家,但每个商家的要求可能都不太一样,包括路牌上的文字、路牌颜色、尺寸等均可以根据商家需要定制,一块路牌的价格大约几百元。一些店铺因此客流大增,使得其他商家纷纷效仿,网红路牌风吹遍各地,愈来愈盛。

有人认为,城管部门的拆除行动属于“不懂浪漫”。其实,设立路牌看似小事,但关乎地名、道路指引,需符合相关法规。今年5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严肃的事,不能随心所欲,未经审批私设路牌属违规。

换个角度看,这种由商家自行设置的标志牌,属于特殊类型的广告设施,就是一个变形广告,是商家利用浪漫语言打造出的“引流”利器。但广告须符合《广告法》,路牌也有一定之规,如若个人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定制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加限制地乱设广告,势必对法规执行、道路安全、市场秩序等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

浪漫虽好,涉嫌违规则不可行。那些准备花钱跟风复制网红路牌的商家还是尽早作罢。

编辑: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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