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至17日在美国旧金山举行。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为所有人创造一个有韧性和可持续的未来”,充分彰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APEC是亚太地区层级最高、领域最广、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合作组织。中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是亚太合作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践行者。2022年,中国与亚太地区贸易额达3.1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9.2%,占中国外贸总额的36.8%。在APEC框架下,中国积极倡导责任共担、利益分享的原则,确保各方在决策中的参与度,用真正的多边主义为该领域的合作提供制度保障,得到了广大APEC成员的积极响应。
随着APEC成员间的经济合作不断深入,如何有效解决民商事纠纷,成为APEC各成员国需要面对的重要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为APEC民商事纠纷解决贡献中国智慧不可或缺、举足轻重。
一、大力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打造全球商事仲裁首选地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是营商环境建设和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仲裁事业发展,要求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广州仲裁委在2019年率先试水跨国远程庭审,入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制度创新案例。2021年1月,率先上线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2022年5月,APEC正式将广州仲裁委列为全球首批三家ODR合作方之一。202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将广州仲裁委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名单。2023年1月,广州仲裁委“借力ODR平台化解涉外合同纠纷”入选司法部年度仲裁工作指导案例。广州仲裁委APEC—ODR平台贴合“高效、易用、低成本”的设计理念和操作要求,为当事人提供跨时区、跨语言、跨法域的线上多元解纷服务。强化科技赋能,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持多种语言实时译转功能。同时,设立全球首个元宇宙仲裁院。广州仲裁委涉外案件受理量连续两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占全国办案量近五分之一。
广州仲裁委于2020年9月率先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推动互联网仲裁规范化发展。2022年8月,推出最新研究成果“广州标准(二)”。目前,“广州标准”已获50余家境外仲裁机构和150余家国内仲裁机构支持和认可,铸就了中国仲裁的国际公信力、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不断健全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的司法机制,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9日分别在深圳、西安挂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法庭主要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国际商事案件,在不改变现行国际条约规定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情况下为当事人拓宽了国际商事纠纷的解决途径,并实行一审终审,从而快捷、高效地解决纠纷。国际商事法庭还首创了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由精通国际法并熟练掌握本国法、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和较高国际声誉的中外法律专家组成,在职业和地域上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对案件进行调解及就案件中的外国法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此外,国际商事法庭也是“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构建了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选定了多家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该机制内,国际商事法庭依法对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国际商事调解机构提供程序上与裁决或调解书执行上的有力支持,从而使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平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未来,我们应该充分建设和利用好这一集聚了诉讼、仲裁、调解领域最优资源的平台;扩大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范围;拓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适当引入域外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机构,提升国际公信力;积极培育并完善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争端解决服务保障机制,更好地服务APEC及全球国际民商事纠纷的解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动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质量涉外法治建设离不开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支撑。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力量,律师行业的发展对于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不断推动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加强与各国各区域律师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律师在国际事务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一国两制三法域”是粤港澳大湾区拥有的独特优势,随着三地经济的飞跃发展,如何为三地做好相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既是对律师提出的现实挑战,也是推动律师行业国际化的机遇。广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上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广州通过召开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围绕政策经费、税费优惠、人才政策、港澳律师跨境执业、境内外合作交流等五方面措施,为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
广州出台鼓励和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的10项措施,95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穗执业,在南沙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已孵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13名、粤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1家。引入境外法律实务界、学术界专家,建立广州涉外法律服务专家智库。
广州创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等院校联合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涉外律师人才,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同时,在全国首建涉外律师学院,打造律师事务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近400名律师入选全国或全省各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强调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为有效解决APEC民商事纠纷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未来,中国将扮演更为积极的区域建设性角色,做发展繁荣的贡献者、区域合作的推动者、纠纷解决的守护者,坚持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理念,为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探索新模式和新道路。(金羊网 文/蔡晓文)
(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