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党纪“戒尺” 共筑纪律长城

来源:金羊网评 作者: 发表时间:2024-04-26 13:50
金羊网评  作者:  2024-04-26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新征程上党中央为进一步凝聚全党意志,从严管党治党做出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深刻领会《通知》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与到党纪学习教育中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学深理论,固党性之基。党员干部应以严谨认真的态度,深入研读新修订条例,理解其精髓要义,确保对新增、修改的各项纪律规定了然于胸。理论学习不仅是对知识的积累,更是对党性观念的塑造与提升,党员干部应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践行党性原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个人党性修养的提升打下坚实基础。正如古人所云:“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在深入学习新修订条例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当始终保持谦逊好学、求知若渴的精神风貌,让党性之根深深扎根于纪律的沃土,为个人成长、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以案示警,铸敬畏之心。党纪学习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是通过剖析真实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这些鲜活的案例如同一面面镜子,映射出党纪的严肃性和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对党员干部形成直观而深刻的警示。各部门、单位在组织学习新修订条例的同时,应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案例背后的原因、危害以及处理结果,引导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明辨是非,增强对党纪的敬畏之心。这种由案例引发的内心震动,远胜千言万语的说教,能有效提升党纪教育的实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正风肃纪,扬清廉之气。党纪学习教育不仅关乎理论学习和案例警示,更需体现在日常行为规范和作风建设之中。各部门、单位应常抓不懈,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执行纪律约束,坚决整肃不良作风,确保党员干部始终严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远离各类违纪行为。同时,针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要依据新修订条例的规定,开展专项整治,精准施策,彻底根除这些阻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毒瘤”。通过持续正风肃纪,树立起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使党员干部成为社会风气的引领者,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风民风,营造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清廉社会氛围。如此,党纪学习教育方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安美金)

编辑:严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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