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多次提到公平和平等,并明确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公平正义价值的崇高追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完善和发展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
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市场是配置资源最有效率的形式,但市场经济并非只有一种模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成功实践证明,只有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才能有效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不断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产权保护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产权保护不仅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等经济领域有形财产的保护,还包括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产权等社会文化领域无形财产的保护。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熟的标志,对于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以及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把依法强化产权保护作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全面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强化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产权的平等法律保护,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努力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为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破除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市场准入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之一。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切实解决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准入难题,营造公开透明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经济发展信心的关键环节。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要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要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推动清单事项缩减,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大力推进许可审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
优化市场环境,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要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定期推出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要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现代化进程中,城的比重上升,乡的比重下降,是客观规律。但是,在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的国情下,不管工业化、城镇化进展到哪一步,农业都要发展,乡村都不会消亡,城乡将长期共生并存,这也是客观规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着力推动人才、资本、土地等要素双向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提升城镇化质量、释放国内需求的巨大潜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有效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要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财政转移支付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增强地方政府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动力和积极性。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不断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要增强农村经济内生发展动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合作经营、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土地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建立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权利平等的制度,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逐步实现同地同权。要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要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根据人口流向配置建设用地,推进跨区域用地指标的调剂和交易,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不断提升稀缺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投资效率。
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在新征程上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效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机会公平是指每个人在社会活动中都享有平等的参与机会,不因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而受到限制或歧视,“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公平地参与教育、医疗、就业是确保机会公平的基本路径。要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增强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要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底线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由于人的能力、条件等各方面情况的差异,即便是机会公平,结果也可能千差万别,公平正义必须具体体现在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机会、过程和结果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要强化民生财力保障,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切实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收入分配是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直接的方式,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要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制度不动摇的基础上,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收入分配结构,确保收入分配公平、公正、合理,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金羊网 文/李宜航)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