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党员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力量,肩负着重要使命,只有在思想、方法和行动上积极作为,才能在乡村振兴中履行好自己的担当,为乡村发展开辟新天地,推动乡村向着现代化目标不断前进。
强化理论武装,要在思想上“打头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需要党员干部以先进理论为指引。党员干部应深刻领会乡村振兴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不断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乡村发展的政策文件,从宏观层面把握乡村振兴的目标和方向。同时,深入钻研乡村经济、文化、生态等各领域发展的理论知识,提升自身素养。在思想上保持敏锐,紧跟时代步伐,将理论与乡村实际紧密结合,为乡村振兴工作筑牢思想根基,确保行动不偏离正确方向,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引领乡村发展实践。
永葆进取之心,要在方法上“常改进”。乡村振兴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没有一成不变的方法。党员干部不能因循守旧,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要根据市场变化和本地特色,灵活调整发展策略;在乡村治理中,要善于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治理效率和水平。持续关注乡村振兴领域的新趋势、新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突破传统思维的局限。以积极进取的精神,寻求适合乡村发展的新路径,让乡村在与时俱进的方法改进中展现新面貌,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坚持实干实绩,要在行动上“挑担子”。乡村振兴不是纸上谈兵,需要党员干部脚踏实地干实事。积极投身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等具体工作,不畏艰辛、不惧困难。在发展乡村产业中,亲力亲为参与规划和实施;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中,带头参与整治行动。将精力和心血倾注于乡村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以实际行动展现担当。用实实在在的成绩说话,让乡村振兴的成果惠及广大村民,让乡村在干部群众的实干苦干中实现华丽蜕变,向着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稳步迈进。(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