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入领会《决定》精神,积极担当作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行稳致远。
攻坚“难点”使改革之力靶向出击。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强烈的问题意识,善于发现改革中的难点和堵点。在经济领域,要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和竞争力,同时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针对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问题,需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在社会领域,要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例如,在教育方面,要推动教育公平,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在医疗领域,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生态环境方面,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这就需要坚决摒弃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模式,加强对污染的防治和监管,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
善用“外援”为改革步伐加油助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不能闭门造车,而要善于借助各方力量,形成改革的强大合力。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在经济、科技、社会治理等方面都有值得学习的地方。党员干部要有开放的视野,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理念,结合我国实际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和受益者,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他们参与改革实践。同时,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等的合作,发挥其在资源配置、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推动改革发展。现如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为改革提供了新手段和新途径,党员干部要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提高改革的效率和质量。
捍卫“公正”让改革红利普惠大众。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确保改革红利由全体人民共享。在制度设计上,要注重公平性和普惠性,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城乡、区域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保障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有更多的安全感。在政策执行中,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解决他们在生活、就业、教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他们在改革中不掉队。同时,要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消除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和壁垒,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的规则下竞争发展,使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实现自身价值。( 李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