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新规施行 将“先货后人”构建空中交通体系(1月2日,金羊网)
近日,《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实施,将为珠海发展低空经济解决法治堵点、卡点,用法治力量推动新兴产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条例》的施行,又恰如一场润泽大地的春雨,让珠海低空经济在法治的滋养下蓬勃生长,如巨龙腾飞在大湾区的浩瀚碧空,领航大湾区低空产业繁荣发展奋进航程。
借力法规筑底,稳固发展“磐石基”。《条例》宛如一块坚不可摧的磐石,深深扎根于珠海低空经济发展的沃土里,根深而基稳。这部有着五个方面、九章六十条丰富内容的《条例》,全面涵盖从基础设施建设到法律责任等诸多关键方面,构建起坚实的法治框架。鉴于它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珠海市政府已将低空交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借特区法规之力,让低空经济如大厦立于稳固基石之上。
增添应用强翼,助力腾飞“劲风帆”。应用场景对于珠海低空经济而言,仿若一面鼓满劲风的帆,助力其在大湾区的广阔天空中破浪前行、振翅高飞。在城市管理、物流配送、应急救援、文体旅游等诸多领域,低空飞行应用不断拓展延伸。去年以来,珠海完成全国首个客货运一体eVTOL运营基地——唐家港无人机物流运营基地以及全国首个海岛eVTOL运营基地——桂山岛低空经济示范基地建设,还成功开通全国首条海岛无人机邮路,实现“唐家港至桂山岛”航线海岛医疗应急物资、邮政包裹、海鲜产品等货物的常态化配送。这些成果有如强劲的风,鼓满了低空经济前行的帆,充分彰显低空交通优势,带动众多产业要素加速汇聚,推动朝着更高更远的浩瀚碧空天际翱翔。
架起协同桥梁,连通合作“同心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着特殊需求与规划,《条例》特设的“合作区特别规定”专章,犹如一座坚固的桥梁,更似一条紧密的“同心链”,连通各方协作交流。该专章明确规定了合作区执委会职责,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进出合作区的相关要求,全力支持全域建设海陆空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加强与珠海、澳门相关部门的合作,让区域间的资源、信息等得以顺畅流通,如同将各方紧密相连,携手共创低空经济发展的美好前景,为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添砖加瓦。
施展体系织网,绘就交通“锦绣图”。珠海正沿着“先货后人”的发展路径,用心编织着城市空中交通运输体系这张“锦绣图”。当下,珠海正积极探索外卖配送、海岛低空文旅、岛内通勤、跳岛通行等客货运输商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覆盖整个海岛的低空物流载人网络体系,未来还将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低空空中交通走廊,实现低空空中交通与传统交通的无缝衔接,完善整个综合立体交通网络,让低空经济在这精心编织的“网”中不断延伸拓展,展现出低空经济蓬勃的发展活力与非凡潜力。
“击楫中流,奋楫争先。”珠海低空经济在《条例》的引领下,凭借法规保障、应用拓展、协同合作以及体系构建等多方面的扎实举措,正汇聚起磅礴力量,一步一个脚印朝着更辉煌的未来迈进,必将在大湾区的舞台上绘就出绚丽多彩的低空经济发展画卷,成为区域协同发展中璀璨夺目的璀璨之星。(金羊网 文/杜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