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发布。在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相关章节,文件要求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整治低俗表演活动。记者梳理发现,涉及的这两个相关问题,也是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中。(据2月23日新京报)
农村低俗表演的存在不是三朝两夕的事情,已经成为横亘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和美乡村道路上的“绊脚石”。众所周知,各地农村里的低俗表演往往以吸引观众眼球为目的,“演员”们常常搔首弄姿、穿着暴露,挑逗性的语言更是不堪入目……低俗表演往往与婚丧嫁娶等人生大事紧密相连,这些本应庄重、严肃的场合却被低俗表演所玷污,不仅破坏了乡村的文明氛围,更对孕穗拔节期的青少年造成很大负面影响。
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整治农村低俗表演”纳入其中,毫无疑问彰显了党和政府“不破不立”“革故鼎新”的决心和信心。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和乡村振兴的实施,农村经济发展也是“一步一重天”,但先进的文化和并没有与之随行,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在也在农村滋生,各种腐化堕落的思想意识沉渣泛起,加上很多农民本身文化素质和审美情趣并不高,这都为低俗文化的蔓延提供了一定空间。农村基层组织对文化建设并不太重视,缺乏对农民的引导,很多村子连红白理事会形同虚设,因此在主观意愿上有“放任自流”的倾向。媒体所报道的多起农村婚丧嫁娶上的淫秽表演案件,均不见基层政府的身影就可见一斑。
另外,一些草台班子往往以杂技、曲艺的表演为幌子,真正的表演内涵在“大尺度”,名副其实的挂羊头卖狗肉,文艺团队自知演出行为违规违法,经常打游击式地巡回表演,对相关执法部门而言查处起来相对较难……以上均是农村低俗表演屡禁不绝的原因吧。
农村婚丧嫁娶上的“大尺度”“低俗恶俗”表演,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百害无益,因此要最大限度减少此类伤风败俗的演出,必须立足标本兼治、惩防并用,在相关部门重拳出击的同时,更应提高农村居民的审美情趣,增强他们的道德免疫力。
一方面,各级政府在推进乡村振兴之际,需要加大农村的文化场所建设的投入力度,用乡村的“文化大院”来吸引村民,并扶植村民组建自己的文化团队;另一方面,村级基层政府和红白理事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制定出村规民约,用民间力量阻断不良文艺团队入村;第三,公安、文化、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类表演团体的合法性,检查其演出内容是否健康,采取有效措施对其加强监管力度,该取缔的必须取缔,对发现的淫秽表演相关人员加重处罚力度;第四,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还应加大移风易俗的力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持续推进,以提高农民的文明素质,只有这样多方发力,刀刀见肉,这些低俗表演才能真正“寿终正寝”“烟消云散”。(樊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