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满雄
原始创新是最根本的创新,是引领科技革命的核心力量,也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提升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进一步打牢科技强国建设根基。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推进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明确赋予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的重要使命。
原始创新能力相对薄弱一直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的最大短板,没有建立起高水平跨域协同创新生态则是关键因素。粤港澳大湾区要加快构建创新主体互促、科创平台互衔、创新要素互通、创新政策互适的协同创新生态,提升区域整体创新效能,加快打造原始创新策源高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强化创新主体协同互促
打造原始创新的领军力量
企业是创新生态持续发展、内生演化的主体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是原始创新的主力军、协同创新生态的引领者,拥有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是原始创新策源高地的重要标志。面对现代科创活动高度细分化专业化与紧密协作化网络化并存的发展态势,以及原始创新高试错成本、高失败概率的风险,以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创新链建设,推动创新活动从“单兵突进”“孤军奋战”走向协作共进、协同演化,能更有效应对创新风险、拓展创新空间、提升创新效能。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主体呈现龙头领航、中坚强盛、百花齐放的发展格局。“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跃居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榜首,打造了分工协作、联动有序、韧性较强的创新生态。但创新型领军企业数量偏少,联通纽带较弱,协同创新牵引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十五五”时期,大湾区要进一步发挥创新主体实力雄厚、市场化高、互补性强的显著优势,构建创新主体多样性共生机制,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一支世界级原始创新领军力量。
要坚持“企业驱动型”科创发展,突出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头雁”作用,加强对企业建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科技任务和跨行业、跨领域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要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命科学等战略性科技领域打造系列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健全领军企业与高校联合定向培育科创人才机制;要打造原始创新的特色优势群落,依托“深圳—香港—广州”科技集群、十个万亿级产业集群、80家独角兽企业和众多中小科创企业,打造原始性科学创新、原始性技术创新、原始性工程创新鳞次栉比、互补共生的多圈层创新群落,不断孕育出新出彩的原始创新增长点。
强化科创平台协同互衔
筑牢原始创新的核心支撑
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科创中心等科创平台是原始创新的“育种圃”,是创新生态持续发展、内生演化的源头活水。原始创新策源高地必然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的崛起与集聚为核心支撑。随着现代科学朝着极宏观、极微观、极端条件、极综合交叉的方向发展,原始创新日益从过去依赖天才的“灵光一现”转向依托各类重大科创平台“硬核”支撑,更加注重释放科创平台的要素集聚效应和创新牵引效应。
粤港澳大湾区深入合作推进重大科创平台建设,构建了以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高水平大学和科学城等多层次科创平台矩阵,不断筑牢原始创新的底座支撑。但仍存在重大科创平台数量偏少、能级有待提升、开放共享不足、协同创新带动力不强等显著短板。“十五五”时期,大湾区要进一步深化央地协同、粤港澳协同,打造有助于科创平台落地扎根的创新生态环境,建设立体化、高能级、强联动的原始科创平台矩阵,推动大湾区原始创新源头供给的系统性跃升。
要制定科创平台协同发展计划,划定大湾区跨境协同攻关核心赛道,加快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集群化布局落地,加强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中试转化平台等多类型平台矩阵建设,丰富壮大“根技术”研发网络节点;要引导科创平台精准对接,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场景创新中心、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等跨域创新服务平台作用,为各类科创平台协同创新、成果转化构建通畅、智能、柔性的连接合作通道;要推进科创平台开放共享,支持科创平台的数据分级共享、互认与跨境应用,促进平台与产业、实验室与生产线双向互动,更好将原始创新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强化创新要素协同互通
增强原始创新的内驱动力
创新要素是原始创新的血液滋养,唯有在自由流动中实现优化配置和深化融合,才能更好为创新生态持续发展、内生演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内驱动力。在以交叉融合、泛在互联、智能主导为鲜明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云端协作、分布式科研、跨境联合成为常态,就越需要推进创新要素跨界跨域的协同互通、化学聚变,让原始创新从单点突破转向全面开花、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
粤港澳大湾区坚持 “硬联通”与“软联通”相结合,促进“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与“一国两制”下的市场活力深度融合,强化合作平台先行先试,在要素跨域流通、优化配置上形成了一系列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实践,激发大湾区澎湃的创新活力。但仍存在创新要素集聚优势未充分释放、互通壁垒还有待破解、聚变效能还需提升等问题,制约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十五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要深化粤港澳三地政府、市场、社会的协同联动,推进创新要素的高效流通、优化配置、深度互融,为跨域开展原始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要探索新型举国体制的“湾区样本”,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有组织科研与市场化创新协同发展,既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耐心资本投入,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又要留足自由探索的“自留地”,鼓励自由探索式研究和非共识创新研究;要完善大湾区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资源配置、成果评价制度,重点推进河套合作区等平台探索“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监管模式,打造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核心试验场;要以“数字湾区”建设赋能协同创新,提升数字政府的“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大治理、大协同”能力,支持粤港澳三地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共建高水平数字协同创新平台,充分激发数字技术创新动能。
强化创新政策协同互适
夯实原始创新的制度保障
创新政策是原始创新的制度土壤,是推进跨域协同创新的首要抓手,是创新生态持续发展、内生演化的“调节器”。新一轮科技革命下,世界各国高度重视运用创新政策引导驱动科技产业发展,呈现出注重战略导向性、高资本投入性、跨域协同性的鲜明特征。如欧盟于2023年启动“区域深科技创新谷计划”,计划在欧盟范围内建立上百个互联的“创新谷”发展“深科技”,培育互联协作的欧洲创新生态系统。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迈入以制度型开放引领开放创新的新阶段,粤港澳三地创新制度持续破壁,政策衔接、机制对接日益顺畅高效,不断筑牢原始创新制度保障。但仍面临制度性阻梗,创新环境相容性与创新政策互适性还有待提升,政策引导力、整合力未能充分释放。“十五五”时期,大湾区要坚持以制度型开放为牵引,增强原始创新政策的靶向性、协同性、互适性,更好将制度差异转化为协同创新优势。
要推进创新政策同出,深入推进大湾区“政策直认”“一策通用”的领域拓展与跨域落地,拓展政策互认清单,增强原始创新税收优惠衔接,加强直接向原始创新“输血供氧”;要推进创新标准同建,加强“湾区认证”“湾区标准”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场景创新深度融合,为原创性技术和产品创造市场;要推进创新规则同构,发挥横琴、前海、南沙、河套等重大合作平台的“制度压力测试区”功能,协同推动形成更多具有鲜明首创性、包容性、安全性的开放创新制度安排和规则设计;要推进创新治理同频,加强大湾区协同创新合作立法,畅通协调创新政策执行评估与反馈机制,打造跨域知识产权治理创新策源地。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