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给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留一颗“后悔药”|街谈巷议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李丽 发表时间:2026-03-23 21:16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李丽  2026-03-23

近日,广州白云区一栋老楼里,一部加装电梯成为邻里矛盾的焦点。曾坚决反对加梯的张叔,在电梯建成后想补缴1.9万元“上车”,却遭到多数业主拒绝,最终双方对簿公堂。这起“反悔风波”,折射出老旧小区改造中普遍存在的治理痛点。

张叔所在楼栋加装的电梯。图源广州日报

平心而论,邻居们的不满完全可以理解。从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双三分之二参与、双四分之三同意”的表决规则,到2023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文要求“政府推动”和“业主配合”,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已然成为顺应民生需求的大趋势。张叔前期的坚决反对,不仅与多数业主的意愿和利益相悖,还导致加装工程延误近一年,让其他业主付出了更多时间与精力成本。不让张叔吃“后悔药”,背后既是邻居们的委屈,也是他们对公平的朴素诉求。

然而跳出情绪来看,“张叔式后悔”并非个例。在事关切身利益的重大选择上,想法随现实情况改变,本就是人之常情。当初张叔投反对票,是出于对采光和隐私的真实担忧;如今反悔,则是因为亲眼看到了电梯带来的生活便利。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和住建部早在2023年11月便公布了相关指导案例: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在补缴相关费用后,仍有权使用电梯。

既然如此,能否把类似的矛盾化解在前端,避免邻里因为最初的意见不同而闹到“撕破脸”?其实,并非没有办法。例如,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可在前期协调时便推动建立“有偿反悔”机制,引导业主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若前期反对者后续申请加入,除分摊建设费用外,还需根据工期延误、资金占用等实际损失来支付相应的补偿。如此,既尊重了反对者改变主意的权利,避免“一棍子打死”,又通过经济杠杆弥补了其他业主的损失。关键是把模糊难断的“人情账”,转化为清晰可执行的“明白账”。让“反悔”既有代价,也有路径。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加装电梯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和睦包容的邻里情同样也是过好日子的必要条件。给反对者一颗可兑现也有约束的“后悔药”,不是纵容反复,而是用理性规则化解情绪对立,让老旧小区改造既改出便利,也改出长久和睦。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字 | 李丽

编辑: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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