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隽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重大合作平台先行先试作用,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湾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港澳与内地社会福利界加强合作,推进社会工作领域职业资格互认,加强粤港澳社工的专业培训交流”。在此背景下,社会工作作为连接政府与民众、协调社会关系、提供专业服务的重要力量,其价值日益凸显。社会工作在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效能,以及精准服务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推动社会治理向精细化、专业化迈进等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职业资格互认与评价体系
增进民生福祉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也是增强港澳同胞国家认同与情感归属的关键所在。大湾区建设不仅涵盖经济发展目标,亦内嵌社会发展目标。高水平、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供给,亟需高素质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作为支撑,尤其体现在医务、老年人及儿童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推动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水准的社会工作者在大湾区内便利执业,能够有效提升区域社会服务质量,助力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大湾区建设迈向更高水平。
自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启动以来,粤港澳三地聚焦服务港澳居民赴大湾区内地城市发展需求,围绕港澳同胞高度关切的民生事项等,积极深化社会工作领域的跨域合作。在社会工作协同发展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民政部门首次联席会议曾在广州召开。会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署、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工作局与珠三角九市民政局就养老服务、民生保障、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及社会服务等议题开展深入研讨,共同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开展11项关系民生的共同行动项目。
在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方面,广东积极开通港澳专业人才职业资格认可机制。目前,深圳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及广州市南沙区已率先承认港澳地区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为港澳社工在当地依法开展专业服务提供政策便利,有效打破制度壁垒,推动大湾区社会工作人才要素有序流动与融合发展。
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学位联合培养项目
在专业人才互通互认方面,粤港澳三地目前存在制度性差异。香港实行严格的社会工作注册制度,对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的认证标准较高。根据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公布的认可学历名单,目前获得认证的均为香港本地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高等院校,暂不包含香港境外院校。若申请人持有非香港本地的社会工作学历,注册局可根据情况对该学历进行个别评审,或对持该学历的注册申请者进行单独资格认定。
与香港注册制度不同的是,内地实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对社会工作专业学历的取得地及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的地域均未设限,体现出入职门槛的统一性与开放性。
总体而言,当前港澳与内地社会工作者的跨境执业仍需通过个别申请程序实现资格认可,尚未形成高效、便利的职业资格互通互认机制。针对香港注册社工须持有本地认可学位的要求,广东省可探索依托在粤办学的香港高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并在课程设置、实习时数等方面对接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的认证标准,推动联合培养项目落地,为跨境社工人才流动奠定教育基础。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服务领域务实合作
在职业资格认证机制方面,广东及澳门采取政府主导模式,而香港则由法定机构——香港社会工作者注册局独立负责。这种制度差异决定了大湾区社会工作者资格互认的复杂性。若要推动香港认可内地社工专业资质,关键在于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在社会工作及社会服务领域的跨域协作。
从合作主体的角度来看,相较于粤港澳政府间的顶层对接,大湾区内地城市政府与港澳社会组织之间的务实合作更显活力与实效。当前,粤港澳三地在社会政策领域的合作多以内地政府部门与港澳社会组织联合推进为主。典型案例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香港工会联合会签署协议,共同推进“湾区社保通”项目。该项目在香港开设7个广东社保服务点,为香港居民及在港居住的广东参保人提供线上、线下社保业务服务,有效实现社保事务“足不出港”,成为跨境民生服务合作的示范样本。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政策合作格局初步成型,覆盖面逐步扩大。现阶段合作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单向普惠模式,即珠三角九市逐步赋予在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市民待遇,保障其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权益。展望未来,粤港澳三地可加强双向互惠,以有效应对大湾区居民跨境流动所带来的社会权益保护的需要。树立跨境政策思维,达成跨境政策共识,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有计划地推进社会政策合作。在相应的社会政策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并共同制定社会政策。这不仅有助于便利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更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一流湾区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者简介:李隽,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导师、博士
注:本文系广州市哲学社科规划2024年度课题“广州进一步深化穗港澳三地规则衔接研究”(2024GZGJ96)结题成果;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题“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人才互通互认机制研究”(2022GXJK065)结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