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值打赏纠纷不能“一刀切”处理

来源:金羊评论 作者:戴先任 发表时间:2026-03-18 22:02
金羊评论  作者:戴先任  2026-03-18

3月18日,为强化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明确,审理未成年人为当事人的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及内容,综合判断缔约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是否相适应,准确认定合同效力。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与认知能力欠缺,而各种网络直播的付费内容、网络游戏设置的“氪金陷阱”又对他们具有吸引力和迷惑性,而且便捷的支付方式,也让他们的支付没有阻碍。相较于线下消费,网络消费具有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域等特点,部分未成年人对金钱还缺乏具体概念,一些成年人尚且出现网上过度消费问题,何况是未成年人。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网民规模越来越大,未成年人首次上网的年龄也不断下降,未成年人网上过度消费乱象也随之衍生。

近年来,未成年人因沉迷网络进行巨额消费的案例不断增多。一些未成年人为了玩游戏或给主播打赏甚至动辄充值巨款,浪费父母的血汗钱。“11岁女孩趁上网课玩游戏花掉家人21.9万元积蓄”,“9岁男孩一个月在游戏里花掉13万元”……类似事件屡屡发生。申诉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退款的诉讼案件近年来也是频发,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消费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一些商家利用未成年辨别能力和自制力较低等弱点,绕过了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游戏时间、充值金额等进行的限制,诱导沉迷,“大赚”未成年人的钱。同时,一些家长也并没履行好自身的监护人责任,如放任孩子使用自己的手机设备玩游戏、看直播等,对自己的社交账号和支付密码也没尽到及时监管义务。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的充值行为无效,平台由此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但是未成年人监护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平台责任。

正因如此,此次《指引》明确,审理未成年人为当事人的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及内容,综合判断缔约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是否相适应,准确认定合同效力。也就是并不会对此类案件“一刀切”,而是要根据缔约行为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是否相适应,监护人是否履行了监护职责等情形进行综合判断。

这能防范误伤网络平台,还能倒逼监护人严把“第一道关”,履行好自身的监护责任,而不是凡事当“甩手掌柜”,习惯性“甩锅”。如监护人对银行账号、手机设备等要进行必要管理,不能让孩子随便使用。当然平台也要严把“充值关”,要落实好“青少年模式”,比如要求网游平台、直播平台强制增加人脸识别,加强技术防范手段。要完善相关行业标准,对游戏内购、充值等行为进行规范。

要让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别再陷进“氪金陷阱”,公平公正处理涉未成年人打赏纠纷案件也很关键。这能发挥倒逼家长、学校、网络平台、监管部门等相关各方守土有责的积极作用。相关各方尽好各自责任,不能有任何一方缺位,既要打破“技术藩篱”,堵住“技术漏洞”,还要扎牢各方“责任藩篱”,形成合力,才能解决好未成年人网上高额消费的问题,更好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等问题。

编辑:严哲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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