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律己摆在公私关系

来源:金羊评论 作者:鱼予 发表时间:2026-06-27 16:30
金羊评论  作者:鱼予  2026-06-27
公与私没有等号,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既为老百姓所不容,也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

在宋代诗人林逋的《省心录》中,“私心胜者,可以灭公。”其大意为私心太重、私欲太强的话,就会使你丧失理智,做出一些于公不利的事。同理,“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做到大公无私,充分认识到只有秉公用权、为民服务,光明磊落、堂堂正正,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才能让前行的道路不出现偏差。

正所谓,“私意一萌,则是非易位。”事实上,公与私是检验党性强弱的“试金石”,也是衡量党员干部作风的硬标准。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个别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出现问题,往往是因为没有摆正公私关系、模糊公私界限。这就需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扫心灵灰尘,不断校正思想和行为偏差,这不仅是加强党性修养,也是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的基本准则。

革命先辈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该如何正确对待公私问题,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公私分明,不掺和、不混淆、不越界。而反观一些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哪个不是私心太重,只想着中饱私囊,而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最终走向人民的对立面,悔之晚矣。

克服一己私念。《吕氏春秋》有云“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这句话出自意思是:带着私心去看问题,就会使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带着私心去听,就会使耳朵什么也听不见,带着私心去考虑问题,就会使心狂没有准则。党员干部一旦心中有“私”,首先考虑个人得失,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就会偏离党的正确政治方向,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一来二去,就会将权力变成利益相互输送的筹码,从而掉入自“掘”陷阱,丧失理智、不择手段去践踏党纪国法。

宋代理学大师朱熹指出:“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若公时,做得来也精彩。便若小官,人也望风畏服。若不公,便是宰相,做来做去,也只得个没下梢。”公与私往往在一念之间,有时看似不大,但处理不好,背后隐藏的祸患不小。如果对小事小节毫不警惕、放任不管,就会逐渐模糊是非标准、淡化纪律意识,从“小事违规”发展成“大事违纪”,从“小节不拘”演变成“大节失守”。这就务必要修身律己,摆在公私关系,拒绝“小意思”、杜绝“微腐败”。

“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公与私没有等号,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既为老百姓所不容,也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做好公与私的明白人,以“大我”之心,行担当之事,守公义之责,涵养好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不负时代与人民的重托。(金羊网 文/鱼予)

编辑:吴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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