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到8月的毕业季,租房市场也迎来高峰期。而“押金难退”曾是不少租客的困扰——合同到期后,押金长期不退、被无故克扣等情况时有发生。随着2025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施行,押金从合同约定到资金存管被纳入了全链条监管,租客的押金有了制度保障。(6月25日《法治日报》)
租赁公司、房东无故克扣押金、携款“跑路”等乱象并不鲜见,而且屡屡发生。据了解,一些租赁公司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方式吸引房东和租客,即高租金吸引房东、低租金吸引租客,以年租金形式长收租客房租、月租金或季租金短付房东租金。以此种方式收取大量租金之后,一些租赁公司往往会选择卷款“跑路”。而在《住房租赁条例》施行之前,许多租房合同对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情形缺乏明确约定。这也导致押金长期不退、被无故克扣等情况时有发生。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现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租房住。租赁公司卷款“跑路”等住房租赁市场乱象,不利于改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居住条件。要留住青年人,就有必要整治租房市场,这是在保障民生,体现的是民生温度,也有利于城市发展、城市未来,同时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针对“押金难退”这一长期顽疾,《住房租赁条例》第十条规定“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住房租赁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形以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住房租赁条例》建立了全链条的押金监管制度,一是在合同源头进行事前预防,规定租赁合同中须明确押金数额、返还时间及扣减押金情形。二是针对住房租赁企业可能出现的资金挪用问题,设立资金监管账户,避免租金和押金被挪作他用。三是禁止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住房租金、押金。
通过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将监管前置,能够为租客的财产安全撑好“保护伞”。租户的租金将不再成了无良企业的“盘中餐”“唐僧肉”,不再任由他们摆布,就能斩断一些无良住房租赁企业“空手套白狼”的“黑手”,断了他们的“财路”,断了他们携款跑路的“后路”。
除了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对于房屋租赁公司的资质、业务执行等方面能力,还要能严格审核与监督,要加大对租赁公司的监管,加大力度排查与惩处“三无租赁公司”,比如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等。房东和租客也要增强防范意识,比如要尽量通过合法中介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不要通过租赁公司“托管”;要与租赁公司合作,也要找成立时间较长,资质、信誉良好的公司合作,发现“三无租赁公司”要及时举报等等。这样也能断了无良租赁企业的“前路”。
破解“押金难退”困局,才能更好安放租客“安居梦”。房屋托管租赁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不能任由行业乱象毁了整个行业,损害广大房东与租客的切身权益。房屋托管租赁是新兴的房屋租赁业务,对于新兴事物,监管往往容易滞后。所以,监管要能及时跟上,不能让“押金难退”等房屋租赁乱象侵犯了广大房东与租客的权益,影响了市场秩序,阻碍行业发展。(金羊网 文/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