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孟志强表示,民政部将逐步统一关爱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帮扶尺度等,推动流动儿童关爱服务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人在哪里,关爱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共同守护好每一名流动儿童健康成长。(5月26日中新网)
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双方或者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流动人口中的重要群体。2020 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 0 至 17 周岁流动儿童共 7109 万人,约占儿童总数四分之一。流动儿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对他们的权益不容忽视与漠视。
相比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能够跟随监护人生活,监护人可以更好发挥监护作用,给孩子必要的父爱与母爱,给他们必要的保护,这么来看,流动儿童比留守儿童更加幸福。但一些地方的流动儿童往往无法与流入地儿童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等待遇,被排除于居住地公共服务体系之外。在一些城市,还存在森严的户籍壁垒,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在流入地都可能只能享受“二等公民”待遇,他们的孩子,也就如同成了“二等孩子”。而流动儿童处于“流动”状态,对他们的适应能力也带来了更大挑战,可能对他们的身心成长带来不利影响。不能让流动儿童成了“流浪儿童”。流动儿童不能处于未成年人保护盲区、“弱区”。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流动儿童融入城市,推动各地出台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基础清单,保障流动儿童基本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这弥补了政策空白,有利于对为数庞大的流动儿童进行政策“兜底”,帮助他们走出“流动困境”,对这一弱势群体予以更有力保护。
徒法不足以自行,需要各地将政策落到实处。城市要进一步破除户籍制度的“藩篱”,让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及其随迁子女,能够与本地人享受同等待遇,公平共享公共资源。也需要各地政府能够重视关爱保护流动儿童工作,要能摸清流动儿童底数,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进行“全方位支持”等等。
流动儿童群体庞大,关爱保护流动儿童,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这考验各地政府的为民担当及社会治理能力。要给流动儿童“稳稳的爱”“稳稳的幸福”,要让他们不至于处于“漂泊”状态、“流浪”状态,对他们的关爱保护就要“到位”“到家”,需要加强制度保障,需要流入地能够伸出温暖之手,体现城市温度与民生温度,实打实地给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把他们当成“自家孩子”一样看待,让他们体验到“家的温暖”。(金羊网 文/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