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典化激发绿色动能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来源:金羊网 作者:严若谷 发表时间:2026-04-02 07:26
金羊网  作者:严若谷  2026-04-02
法典的出台系统构建了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能。

□严若谷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称“法典”),该法典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又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大立法成果,它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法典化的新阶段。

面对当前全球绿色经济的激烈竞争,法典的出台系统构建了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注入了强大的法治动能。如何充分发挥这部集大成法典的制度优势,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的重要时代命题。

法典化驱动绿色发展的深层价值意蕴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我国绿色发展从多元政策引导迈向系统法治保障的关键一跃,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成果与实践经验以最高立法形式予以固化。

一、提供了绿色发展的稳定预期。其一,法典确立了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到绿色低碳的完备制度规范,在明确生态环境领域“不可为”清单的同时,更清晰地指明了应该“如何为”的绿色发展路径,为企业等社会主体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法治预期,极大降低了绿色投资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其二,早期的环境治理侧重于对单个污染源或资源要素的管控,而法典立足于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系统观念,尊重发展与保护之间复杂、动态、相互适应、相互关联的生态规律,进一步增强了我国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其三,法典的颁布也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国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强烈信号,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了中国法治智慧,进一步稳定了全球对中国市场绿色转型的积极预期。

二、深化了绿色发展的价值重塑。在发展方式上,法典确立的生态优先原则,深刻改变了传统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框架,将过去被视为外部成本的环境治理与生态涵养内化为影响市场准入、企业竞争和资产估值的关键要素。通过对消耗自然资本的粗放增长模式予以法律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方法论上,法典推动管理模式从结果惩罚导向转为覆盖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的全生命周期的治理引导。更为关键的是,法典突出强调遵循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的统一。

三、激发了绿色发展的创新动能。其一,法典充分考虑到未来发展的新型环境问题,将产业新动向等因素统一纳入规制范畴,体现了对绿色科技进步的前瞻引导。其二,法典将以往分散于污染防治、资源保护、能源利用等领域的规范深度融合,系统解决了不同法律目标之间可能出现的条文冲突,弥补了制度缝隙,有助于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为绿色转型汇聚合力。其三,法典通过精准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推动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路径,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持续增值的优质资产。

法典精准施策为绿色经济发展护航

法典的颁布不仅为生态环境保护树立了法治红线,更为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铺设了快车道。通过从市场机制、产业约束到未来引领的一系列制度设计,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搭建了法治化的价值实现桥梁。

一、对绿色发展市场机制的法治化确认。其一,法典进一步树立了资源环境的有价理念。明确规定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交易市场的健康运行提供了顶层的法律依据。其二,法典实现了生态补偿从输血到造血的升级。鼓励采用购买生态产品与服务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激发交易市场的活力和效率,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其三,法典完善了绿色投融资的法治渠道。通过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多元社会资本更快流向绿色领域。

二、强化对产业体系发展全链条的绿色刚性约束。其一,在源头准入端,法典借助强制性淘汰名录、完善能耗与碳排放约束性标准、严格生态保护红线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划定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防火墙”,并设定了落后产能的“清除键”。其二,在工业生产环节,法典要求实施严格的排污许可、推广绿色制造体系保障生产过程绿色化。要求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监测、建立台账,通过驱动企业技术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引导治污、节能、减排成为行业内部管理的刚性要求。其三,在消费、流通环节,法典强力构建资源循环利用闭环。规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生产企业对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理承担责任。使绿色包装、易回收材料使用成为企业必须核算的内部成本,从而推动全产业链的绿色设计、清洁生产与循环利用。

三、突出对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支撑。其一,法典在绿色低碳发展专编构建了目标明确的制度框架,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完善投资、财政、金融、科技支撑政策体系。其二,法典描绘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格局与行业蓝图,要求涉及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产业发展等领域必须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以法律力量在全社会范围内为绿色技术、绿色产品与绿色服务创造巨大的应用场景和市场空间。其三,法典对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超低能耗建筑等领域的发展予以直接支持与规范,为相关企业研发零碳技术、探索绿色商业模式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在法治轨道上激发绿色新动能的路径探索

法典的颁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刚性保障和强大引擎。而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何让法典从纸面上的庄严宣告走向实践中的生机勃勃,关键在于找准法治工具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的着力点,将系统的制度优势转化为高效的绿色治理效能,从而真正激发绿色发展的内生动能。

一、以法典为标尺完善机制,为产业升级深度“增绿”。法典确立了清晰的绿色规则与激励约束机制,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法治标尺。激发绿色活力,离不开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的协同发力。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精准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修复等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市场交易让企业、行业的节能减排行为转化为可交易、可增值的经济收益,从而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进一步流向绿色低碳发展领域。

二、以法典为纽带系统施策,畅通产业体系“绿色循环”。一方面,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实现存量优化与增量培育的良性互动。聚焦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载能行业,以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为抓手实施绿色化改造,积极运用法典提供的标准与工具推动能源结构替代与副产品资源化利用,实现传统产业价值链的绿色跃升。另一方面,要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兴产业。结合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汽车、动力电池等的循环再生利用体系。同时,加快推进零碳园区、零碳社区、零碳建筑改造,打造微观的无废细胞。

三、以法典为底线倡导绿色消费,促进供需良性互动。绿色转型不仅需要生产端的发展方式变革,也离不开需求端的消费方式转变。法典中关于绿色消费、绿色办公、政府绿色采购等规定,旨在通过需求侧牵引倒逼供给侧提升绿色化水平,形成从绿色生产到绿色消费的良性循环。让绿色低碳成为自觉的生活方式,关键要打通价值链条,让各方算清经济账与环境账。将法典所倡导的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市场机制传导至生产端,最终在整个社会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文明新风尚,为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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