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叫“丽春”了,别为难人家好吗?|街谈巷议

来源: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林如敏 发表时间:2025-11-06 20:59
羊城晚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林如敏  2025-11-06

四川广元市旺苍县一网友反映,自己不喜欢名字“丽春”,跑了4次派出所,两次提交申请材料要求改名,但均被旺苍县公安局驳回。该网友诉苦说,自己从小到大因这个名字受到不少他人辱骂,受到了精神和心理伤害。

相关情况截图 图源:问政四川

刚看到这则新闻颇有点迷糊。“丽春”看上去是没什么不妥,美丽的春天,挺妩媚的字眼。鉴于该网友说她多次遭受辱骂,想了又想,终于想起《鹿鼎记》里韦小宝,来自什么扬州丽春院。我深感读书少的羞愧,不能信手举出更多例证。但这同时也说明我是一个好人,对这些秦楼楚馆、舞榭歌台保持了必要的陌生感。

当然这是不重要的题外话。重要的是工作人员认为“丽春”这一名字没有歧义,所以不允许改名。当地公安局让其到医院开具相关精神证明,佐证这一名字对其心理和精神造成伤害,补全资料后,才会通过其改名申请。

这就有点扯犊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据称当地的驳回依据是当地印发的一份行政规程,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只有在几种例外情形下,才可以申请变更。这当然不对,相对于地方上的行政条例,民法典是上位法,地方条例不能凌驾于上位法之上,这是很清晰的逻辑。

这样的做法颇有几分懒政的嫌疑,似乎是想通过对改名入口的封堵来减少行政工作量。“丽春”们不一定必然被嘲笑,不一定都会要求改名,但当某一个“丽春”被攻击的时候,有关部门不仅应该积极配合她办理改名,更贴心的做法是在办理过程给予安慰,这才是有温度的行政。要人家去提供什么受伤害证明,这是备显冰冷的错误。

我们也看过改名被拒但观感相反的新闻。有一个叫周景明的人自2024年5月起13个月里提交了11次更名申请,曾用名:朱云飞、朱雀玄武、朱雀玄武敕令等。湖南省桂阳县公安局终于不再惯着他,指出周景明频繁申请更名的行为已属扰乱公共秩序、浪费行政资源。

同样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拒绝“丽春”让人神伤,拒绝“朱雀玄武”则大快人心。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

文字 | 林如敏

编辑:束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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