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如同一股清泉注入基层沃土,在广大一线工作者中引发热烈反响。这份以党内法规形式出台的《若干规定》,精准聚焦长期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沉疴顽疾,系统部署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硬招实招,不仅传递了党中央为基层松绑减负、赋能提效的坚定决心,更标志着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
减负之要,在于精准破除束缚手脚的“无形枷锁”。基层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其运行效能直接关系发展大局与民生福祉。然而,过多过滥的督查检查、过度留痕的管理方式、层层加码的文山会海,以及“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曾让不少基层干部疲于应付,大量精力耗费于无效事务。《若干规定》直面问题核心,以清晰的条文为形式主义划出红线、设定禁区。无论是严控会议时长、压缩文件数量,还是规范督查考核、限制借调人员,这些具体而微的“硬约束”,旨在精准拆解消耗基层干劲与创造力的无形壁垒,让干部真正从无谓负担中解脱出来,轻装上阵。
赋能之基,在于厘清权责边界以激发内生动力。为基层减负,并非简单做“减法”,更深层的逻辑在于通过“减法”实现“加法”与“乘法”——即通过减负来赋能,激活基层治理活力。《若干规定》不仅明确“减什么”,更着眼于“增什么”与“如何强”。特别是推动建立乡镇(街道)职责清单制度,着力厘清权责边界,旨在破解“小马拉大车”的困境,推动资源、权力、服务向基层下沉。这意味着基层职责将更清晰、保障更有力、运行更顺畅。减负所释放的时间与精力,不应闲置,而应转化为深入一线、联系群众、破解难题的实际行动。基层干部也应在“松绑”之后,主动回归主责主业,将更多心力投入发展、服务与治理,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实效。
落实之责,在于凝聚合力确保政策红利直达末梢。良法美策,贵在落地。《若干规定》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其成效最终要由基层干部的获得感和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文件明确中央层面将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各级党委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为政策落地提供了组织与纪律保障。从基层视角看,这既是对上级的约束,也是我们反映诉求、监督落实的有力依据。期待各级严格对标文件要求,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警惕形式主义隐形变异的新表现,确保减负“硬要求”转化为基层“真实惠”。同时,基层干部也应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主动作为,将减负释放的活力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具体成效,以实干实绩回应党和人民的期待。(文/王灏)